phS00313 wrote:
有裁罰, 才算是違法 ?
有人 有如此認知, 就看大家(各自)是否接受 ~
ps. 如果沒有 違法. 違規, 那警察去勸導, 還真的是吃飽太閒 ~
你又再跳針了

既然你說違法,
那請你把法條拿出來很難嗎?
你把法條拿出來之後一翻兩瞪眼,
看看他們到底違反哪一條法啊?
你拿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出來幹什麼?
拿出來讓人笑嗎?
剛剛你說圖書館吵鬧無法可罰,
我都翻法條出來打你臉了,不是嗎?
你可以不要跳針了嗎?
你先去把法條找出來再說啦,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君子之蕉蛋如水 2020-09-15 11:04 67樓
廢話,
叫你找法條,
不是叫你找罰則,但如果有罰則的話更好,
沒有法條就可以憑空用標題殺人法指責別人違法,
難道憑自由心證嗎?
你誰啊?
找不到法條經別人指正還不更改,
我才服了你的羞恥心咧。
另外樓上的大大貼出你的舊文了,
民進黨無恥以及醜陋的人事物對你來說是不是真香啊?
明明就是一件千夫所指的事,連渣男也都認錯請辭了,
你護航成這樣,不覺得丟臉嗎?
這棟樓就是你有沒有羞恥心的最佳對照,
剛好可以讓大家看看你的嘴臉。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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