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加藤鷹 wrote:
我也覺得台灣司法制度...(恕刪)
陪審團很花錢的
美國司法制度在檢察官認罪協商部份就先消化掉80%的訴訟了~
台灣能嗎
richard7083 wrote:
我想說你根本不懂法律...(恕刪)
richard7083 wrote:
他不懂法條的構成要件跟阻卻違法的條件...
大大也跟著起鬨...
這個案子只要有學過一點法律的就知道法官並沒有判錯啊!!
richard7083 wrote:
法官能心證的部分只有"判多重(幾年)"
要判什麼刑都是要依法條.法理.判例下去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