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我朋友最近遇到一個問題,他之前是新光人壽的保險業務員,因為某些因素離職了~
不過最近卻收到一封新光寄來的存證信函,說他之前有一些保戶,未滿一年退保了,
所以要跟他追回之前的業績報酬,雖然不是很多,但兩萬多元也可以讓人過一個月的生活了~
只是想要問一下,保險公司這樣的做法合理嗎?有新光人壽的員工手上還有當初簽的工作合約嗎?
(朋友有上沒有存檔)
若這樣跟公司槓上,勝算有多大? 想跟比較懂得大大請教一下,感謝各位
保險業務:賣保單出去後,每天祈求客戶起碼撐一年後再解約

領到獎金後,還要保留一年,以免不小心換頭路合併某幾張保單於一年內解約事件同實併發後
被(大)公司追討??

之前保險有一次因個人因素,保後半年多一點的時間解約
保險公司也不可能全額退給我呀

沒想到還有追討旗下員工的獎金這種事

還好我沒資格當保險業務員
果然是很神聖的工作

更慶幸自己沒有在做保險的親戚跟好朋友(普通朋友不甘小弟事

ilss wrote:
各位大大,我朋友最近遇到一個問題,他之前是新光人壽的保險業務員,因為某些因素離職了~
不過最近卻收到一封新光寄來的存證信函,說他之前有一些保戶,未滿一年退保了,
所以要跟他追回之前的業績報酬,雖然不是很多,但兩萬多元也可以讓人過一個月的生活了~
只是想要問一下,保險公司這樣的做法合理嗎?有新光人壽的員工手上還有當初簽的工作合約嗎?
(朋友有上沒有存檔)
若這樣跟公司槓上,勝算有多大? 想跟比較懂得大大請教一下,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