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三位不同醫院的醫生, 結合不良結團, 更換病人檢體樣本, 偽裝成癌症病患, 再詐領健保補助及保險金
衛署下令取消醫師證書, 請問是不是服完刑以後再考就有了?還是以後都不能考了
我希望是後者~~~~這種醫生真的很要不得
不過,當然沒任何證據,因為不是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
不過,健保局是個"國民生活消費"的黑洞倒是真的!
論點基礎一:每年繳健保費,以今年為例,去看醫生的次數4次,其中有感冒2次(以自費來說 大約總額1000),意外傷害2次(小擦傷,自費額不清楚,但是以保險理賠總額2000多一點,我相信自費額不會比這個多)
論點基礎二:每年健保局都在喊虧損,結果年終獎金發放金額勒!!虧損可以發那麼多年終,真他x的見鬼了阿,一般公司虧損,年終有沒得領都是個問題,還可以發那麼多錢!!
論點基礎三:健保用藥在治療感冒等小症狀的效果,以個人自身的經驗,實在沒有自費藥快速有效,發生意外傷害要繳納的醫療費用(掛號,以及數次換藥),甚至比買一年的意外險還多(至少意外險還有理賠,甚至於還有剩餘一些),那開保險公司的都是白痴,自己貼錢給客戶。
以上 小弟淺見@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