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在昨天將一名稱為 心跳色狼

重判坐牢10年及鞭打21下

犯行長達 11年 在去年被捕之後 家人蒙羞 連老婆也與他離婚

且法院發出警訊 未來將有可能 在服刑完 強制長期監禁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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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太輕 監獄校正刑過太爽 也難怪 監獄人滿為患 再多監獄也不夠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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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

性侵..可以侵了又侵..

酒駕..可以駕了又駕..

殺人..可以不用償命..

打人..可以賠錢了事..

樓主還沒覺悟嗎..

耶..沙發耶..

08882 wrote:
台灣的法律..性侵....(恕刪)


是阿

做錯事都沒什麼大不了似的

台灣阿~

寶島!!
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越來越強調犯人的人權了...
而被害者的人權往往是被遺忘的...
建議台灣鞭打正面.給牠爛!!

相信色狼會消失吧!!

狄夢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恕刪)


人權是用被害人的血淚堆積而成的
andy9999 wrote:
看看新加坡...色狼...(恕刪)

有色狼噎有色狼噎
呼叫林欣怡小姐:
新加坡有妳喜歡的菜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21下 可以連續鞭嗎? 那種鞭到受不了就先暫停下次再鞭我實在無法接受啦!
那些所謂批評星國是嚴刑峻法國家的人實在可笑
若你秉持善良之心不傷天害理,那法律再怎麼嚴格又有什麼影響

樓上說的好
台灣所以監獄人滿為患不就是因為刑罰太輕的原故嗎

08882 wrote:
台灣的法律..性侵....(恕刪)


在幫您加上一些~

台灣這個該死鬼島的鬼法律..

性侵..可以侵了又侵..

酒駕..可以駕了又駕..

殺人..可以殺了又殺..

打人..可以打了又打..

詐騙..可以騙了又騙..

炒房..可以炒了又炒..

剝削..可以剝了又剝..

路爛..可以爛了又爛..

..............................................................

不知不覺中~只會酸大陸的台灣鬼島殊不知已經淪為菲律賓印尼同一等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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