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家anthropologist,法醫Medical Examiner ,驗屍官有什麼不同?

看美國完刑事人類學家比爾.巴斯Bill Bass的《死亡翻譯人》,及Kathy Reichs的法醫推理小說, 美劇 尋骨線索(識骨尋蹤)bones後
心中產生的疑問

謝謝各位解惑
文章關鍵字

noelle wrote:
人類學家,法醫有什麼...(恕刪)


人類學家驗 死了很久的人

醫生驗還沒死的人

法醫驗剛死或死不久的人

在台灣~
一個是去念的人打死都不想轉入(選科),
一個是去念的人拼死拼活也想轉出(轉系)


firefox829 wrote:
在台灣~一個是去念的...(恕刪)


據說台灣的法醫一個月只有70000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noelle wrote:
據說台灣的法醫一個月...(恕刪)


每天要看死人還要開膛剖腹,而且都是慘死的屍體

7萬剛好而已
(1)人類學家 可以由骨骼等構造推斷出人種與年代等細微差異
(2)法醫 解剖為主,主要是推斷死因與死亡機轉
(3)驗屍官 法醫的前一道關卡,過濾初步死亡原因,研判有無需要進行下一步的解剖

在美國(2)跟(3)有可能是同一人

在台灣,沒有(3),只有配置在各地檢署的檢驗員

另外,法醫只有70000?
是嗎?臺灣自從楊日松退休後
還有法醫嗎?
應該只有約聘法醫吧?(非經正常國家考試任用之公務員,另有其他工作,如執業醫師或教授)
解剖費用是算具的..........

千年之夢 wrote:
人類學家驗 死了很久的人

醫生驗還沒死的人

法醫驗剛死或死不久的人


大大講得真好~~~~

千年之夢 wrote:
每天要看死人還要開膛剖腹,而且都是慘死的屍體

7萬剛好而已

7萬太少了,難怪大家都不願意去。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那像美劇Body of Proof 逝者之證的女主角一樣,

身為法醫(或驗屍官?)除了提出屍體上各種檢驗證據之外,

介入案件調查應該是不合理也不合法吧?
引用自:月破七萬賺很大 調查局特考正夯

調查局醫學鑑識組應該算法醫吧

月入七萬是以前聽高大成說的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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