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不好意思驚動大家了,原來舊大樓沒倒~之後訊息還是會更新在舊大樓



訴求:ETC換人經營‧違約罰款撤換‧不管國營民營‧創造真正三贏!
(可以的話還是優先支持國營啦,不然開放多加競爭經營嗎,舊資料全部轉貼211頁的2109樓)
ETC鑑往知來,由2sc同學精心整理

請各位一起響應20元運動,把公投連署和廣發文宣各印20份
發給朋友或住家附近鄰居,讓大家多多響應多多了解反護航活動



資料下載:本活動的LOGO圖(由Skyline同學精心製作)
抗議交通部護航、ETC out



廣發文宣:給各位同學帶回家宣傳,也請幫忙多多發送給旁邊路人。還不知道要如何說服親友嗎,直接列印一張給他看看吧。感謝Skyline同學精心製作
小蝦米的反擊-廣發文宣PDF檔
小蝦米的反擊-廣發文宣JPG檔



公投連署書下載-請參考範例填寫後寄回:11299北投郵局第11-3號信箱 Gene收
ETC公投連署書下載
ETC公投連署書2載點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以下為委員的ETC問券調查
李鴻鈞委員問券回來囉,ETC一案年度MVP欲知詳情請看
給大家未來要投票時做個參考,誰是真正有在做事為民喉舌的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8/21 補上20號收到的監察院回函,另外跟各位同學報告一下
經費的餘額會在保證金回來以後一起做總結整裡給各位看
預計剩多少捐多少,大約需要1個禮拜後市政府才會匯回
820凱道遊行後‧繼續反對交通部ETC政策護航財團 (8/24 10:30)





820遊行精心剪輯影片一支由麥可克里昂同學提供





活動還有進步的空間,但這是民主聲音的一大躍進和歷史見證
那天最高溫35.7度,雖然沒有下雨但也不是很涼爽的天氣
謝謝大家,因為各位同學對公義和公理都還存有理想和盼望所以才會站出來
謝謝大家,冒著脫水熱暈的辛勞也要大步遊行大聲喊出口號
依法行政‧依約罰款‧撤換遠通‧收歸國營
再次感謝各位同學


genia17 wrote:
我回覆的最後一樓討論...(恕刪)



幫推一個

不過你的居住地 可能還是有一點危險...

genia17 wrote:
我回覆的最後一樓討論...(恕刪)



推~~!!!堅持不用ETC
genia17 wrote:
我回覆的最後一樓討論到四海遊龍李先生的部分,被刪文了
但不只是單純刪文,舊大樓也被剷平了~~~之後會把訊息發布在這囉

訴求:ETC換人經營‧違約罰款撤換‧不管國營民營‧創造真正三贏!


舊大樓還在 ^^ 最後一筆發表是8/24 09:34 目前排在第4頁

genia17 wrote:
我回覆的最後一樓討論...(恕刪)



加油
挺你喔
不準捏我的下巴

vilfish wrote:
推~~!!!堅持不用ETC...(恕刪)



這位大大,ETC是該推行,要反對的是交通部未依合約對遠通電收處罰,卻一直護航這件事情。

很感謝您的響應,但在這之前先了解事件內容一下吧。
光之處必有影生成,這世界不可能完美無缺。
Loganstyle wrote:
舊大樓還在 ^^ ...(恕刪)


真的耶...
我收到管理員訊息的時候
看舊大樓是在資源回收區裡面沒錯
結果又跑出來了

還好只有那一樓被刪文
不好意思驚動大家了
之後訊息還是會更新在舊大樓

genia17 wrote:
我回覆的最後一樓討論...(恕刪)

看起來像是整棟被炸平了啊
再起一樓吧,因為我們還想再去散步啊

coolbryantw wrote:
看起來像是整棟被炸平...(恕刪)



來吧,何時要出發,我再出動家人動員一次。上次參加,帶小孩參加其實也不錯,只是太陽大點,但卻是個很好經驗
以下是政府官員對陳情案的回覆,難怪遠通會如此囂張跋扈,原來有政府在後面挺者
搞清楚政府是幫人民把關而非是當廠商的辯駁者,太離譜了,請大家一人一信告進總統府

一、交通部101年3月19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有關違約金裁罰
1.有關違約金之裁罰與否,ETC契約賦予主辦機關裁量權。
2.依契約規定政府得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之目的,係希望督促遠通公司完成改善,以達
到契約規定目標,裁罰並非唯一選項。在確保高速公路收費營運不中斷及兼顧現有ETC
用戶使用者權益之前提下,因此只要遠通公司提出可行之解決方案,能達到契約規定
及102年順利計入計程收費的目標,亦屬裁罰之方式。
3.遠通電收因利用率不足形成違約狀態,政府已促使遠通公司提出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方案,以改善ETC利用率,實質上已形同處罰。本局將監督遠通公司落實所提整體解決方案,若未依約定執行仍再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起開罰。
(二)本局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已於96年8月22日與遠通公司簽約。契約規範即允許建置營運公司可依科技之演進採用其他電子收費技術,但仍須通過系統查核驗證,並符合原招商文件所要求的功能規範。本局亦要求遠通公司必須在不中斷ETC營運且不增加用路人及政府負擔之原則下,變更收費扣款技術。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以下是我給總統的信箱內容
馬總統您好:
以下是交通部回覆的ETC契約賦予主辦機關裁量權主辦單位的回覆,
1.合約訂定雙方都以達成目標為最終原則,罰條是懲罰為達成合約的行為,中
間交通部已經給遠通很多次的機會改善,但至今依然未得到依約達成的結果
政府主辦單位的官員與遠通的關係更讓人有很大的遐想空間

2.102年順利計入計程收費的目標,亦屬裁罰之方式,這是甚麼的裁罰方式,
您貴為中華民國總統您認為這位官員回覆也是您的回覆嗎?

3.遠通因利用率不足,絕對有其不使用的因素,鄭福官員非但沒有幫全民把關
還幫廠商逃避罰則及收歸國有之責,這些是廠商當初就應該評估完成的,而非全民要去承擔這個責任,能力不足之廠商還要繼續讓他承包更大風險的工程
這事實嗎態度阿!!!

有這樣維護廠商的政府官員,也就有這樣不顧人民利益的廠商,政府是要為人民做好最嚴厲監督政府承包工程廠商的機構,如此的回覆馬總統您滿意嗎???
交通是國家重要的建設之一,當初沒有您的恩師蔣經國的堅持也就沒有現在的中山高,有現在的etc是全國人民之恥,希望馬總統能做明確的決策,重新規畫一個對國家長遠的交通建設標案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