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則新聞吸引了我的目光:「橙果被訴,蔣友柏批檢文化流氓」。
檢方認定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結果今天 小蝦米戰勝大鯨魚啦!!橙果2審敗訴
橙果怎麼常被告抄襲啊???
認定橙果設計師蘇尹曼(已離職)抄襲,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另外橙果公司還被判處罰金35萬元,民事部分則須賠償30萬元。
老闆愛裝高尚 結果 ................
自己曾是年輕人卻又看不起年輕人.自以為的蔣先生官司打輸年輕人!!!小蝦米戰勝大鯨魚啦!!
爽阿!!!!
丹比食品(已經3年前結束營業)金魚圖案外包裝...但被陳姓女大生控告抄襲
圖:東森
任何設計都會有電腦圖檔,其過程紀錄騙不了人。
蔣友柏橙果設計公司不會不知道,
澄果的東西其實都很高價,那個金於真的很像是抄來的,只是略加修改....
大概懂點專利的人都知道,這樣的修改基本上還是基於原創
在原創沒有准許的情形下這敗訴機會是非常高的,甚至找再利害的律師都很難翻盤
除非他私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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