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出門的時候
在亞東醫院前被沒有看路的汽車撞了
剛好在亞東醫院門口
就被直接抬去急診室
除了全身挫傷目前還算正常
不過我的機車前半就已經毀的差不多了
不過還好有朋友請警察先生過來
並去醫院處理完傷口做了筆錄
肇事的先生說他家人在醫院
心神不寧所以沒有看路
我是全身傷他卻一點事都沒有 除了車頭部份有受損
他一直強調他經濟狀況不好
目前我也只打算要他負責車子的維修部份
如果我只是擦傷 沒有太大的後遺症
我也不會死咬不放
我不是那種得理不饒人會去告人獲利的人
但是我要怎麼確保我最低的權益?
我也不希望我的善心被裝死裝可憐的老頭所利用
我朋友都說我沒事真的是福大命大
總不能我全身傷還要給肇事者一個紅包壓壓驚吧??
請問各位這種事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
會怎麼處理好嗎??
關於理賠的部份
我已經爬過文了 有需要的可以參考這裡
在平安夜的今天 希望大家有個平安的一天
2.因不能騎機車.需坐計程車上下班的費用(即使你能撐拐杖上班.也要說你是坐計程車)
3.預期未來還有可能有後遺症.或需要再繼續的交通費用(以上是合理說法.不合理說法就是來個紅包壓壓驚)
以上是小弟三年多前開車經過某高職.因小小的雙向道.旁邊都素學生再走.所以我的時速應該在10-20走的時候.突然有一位女生喊了一聲.蹲了下來.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教官來了...警車來了.救護車來了..
到了醫院.鞋子襪子脫了下來.腳踝有一點點脫皮.一點腫都沒有.一點出血也沒有.所以醫生也說回家在觀察囉.

經過了一個月.(其中也有打電話慰問.表示關切)等到跟對方母女喬好時間.再跟我的車險理賠員依起去"橋"錢的事宜.以上...全部就以兩萬打死.表格怎麼寫勒...理賠員自己會弄.
再喬的時間內發生了一個好玩的事.她們看的中醫診所就在她們公寓的馬路對面(她們住四樓).這時理賠員說少了個診斷證明.要她們在去請來.這時.好笑的母親.竟然叫腳踝上包紮紗布的女孩去拿(這時女孩對母親使了個奇怪的眼色).然後她們旁邊有位阿姨說他去拿好了
雖然偶一直認為.腳傷的應該是非常非常的不嚴重.


以上供您參考.反正在警察那邊應該都有備案.等著妳們雙方和解後才會銷案.至於怎麼和解勒.就看妳們自己的拿捏了.(不是建議刻意凹錢.而是該有的權益都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