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就找好新東家, 薪資比較高, 工時少很多
新公司主管同意最晚可以3月中報到

因目前工作的替代性很低, 因此1月月初就提出辭呈
希望給目前的主管多一些時間交接

但目前的主管要求我自己找人交接, 且不接受內部員工
因為他覺得那些人能力不夠, 要我自己上網找人面試
找到人後還要確定能接7成後才能走
不是交接7成,而是新人能接手7成
還說若不接受,就代表我不顧同事間的情誼(目前公司的年資有10年)

人事規定離職單需主管陪同領取
到現在過完年了,主管一直說很忙不跟我談

請問該如何是好,時間到了就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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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cdccab wrote:
都要離了他還怕留住你...(恕刪)

這就是這間公司的悲哀,流動率太高, 高層就想出這方法讓主管有機會刁難
勞基法也沒規定領離職單不能有人陪同, 法規不會規定到那麼細


年前已找過高階主管, 不愧是老主管,僅用人情勸說,但現在他也避不見面, 原主管也說請找高階主管,高階主管同意前,他還是當作沒這回事
我也只能盡量寫好交接清冊, 能避免翻臉還是免了吧,這圈子太小
原主管也挺可憐的,他自己也覺得其實不適合當主管, 他喜歡玩技術
但被趕鴨子上架, 工作也不敢交給資淺同仁, 資深的又走得差不多
攬一身的工作在身上, 身體搞得稀稀落落, 但照他自己的說法, 他可能做到70歲也無法退休
文章關鍵字

bmouse wrote:
去年12月就找好新東...(恕刪)


都要離了他還怕留住你嗎???
人事也真奇怪還要人陪同(勞基法有這條?)
時間到了走就是了~~~直接跟人事說你主管很忙是他不幫你的就好了!!
建議先找原主管聊聊(說你日後可以再回來指導交接的同事),要是態度還是強硬,再找高階主管談,還是一樣的話,就跟公司(人資主管)說請照勞基法的規定走(提出辭呈後一個月就可以走人)。


To be or not to be.

bmouse wrote:
請問該如何是好,時間到了就走嗎?...(恕刪)


在這個什麼都漲的年代

當然要顧好自己的前途囉

談好的工作就早點去報到吧


至於舊東家

你提前的辭職時間相信已經超過法定的

時間到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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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無良公司就照勞基法辦理即可。依照你的年資,於三十日前預告離職即可。

bmouse wrote:
找到人後還要確定能接7成後才能走...(恕刪)


如果這條件沒達到,拖到你在這家公司做到退休嗎

只要和主管說若有問題,打電話來問必會盡力告知,不就是顧及同事間的情誼了嗎.
你就說
薪資那麼低
工時那麼長
公司怎麼都不關心你的健康和肚子

這個主管也不會幫忙升職加薪
這個主管就有顧到同事的情誼嗎

你要是不顧同事情誼
還會在公司待那麼久嗎

什麼鬼屁情誼
薪水獎金領到手才是真的
離職後那個主管除了業務上的需要
還會打電話約你吃飯聊天嗎
你已經照公司制度提早請辭告知

那請問你一下.你主管都不理
假如交接不好的話是你會痛還是他會痛.
是的...會痛的人不理.你不會痛幹嘛去煩惱這問題.
再與你的老板談你的底限,
記住,不做的最大,你主管都不怕了,你擔心什麼?

找人與你交接是主管的工作,
主管才需要注意被交接者是否有跟上你的工作內容,

玩到最後公司不給你離職單的話,
找各地勞工局開就好了。
還有交接清單要做好給公司並留底,減少事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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