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主管同意最晚可以3月中報到
因目前工作的替代性很低, 因此1月月初就提出辭呈
希望給目前的主管多一些時間交接
但目前的主管要求我自己找人交接, 且不接受內部員工
因為他覺得那些人能力不夠, 要我自己上網找人面試
找到人後還要確定能接7成後才能走
不是交接7成,而是新人能接手7成
還說若不接受,就代表我不顧同事間的情誼(目前公司的年資有10年)
人事規定離職單需主管陪同領取
到現在過完年了,主管一直說很忙不跟我談
請問該如何是好,時間到了就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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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ocdccab wrote:
都要離了他還怕留住你...(恕刪)
這就是這間公司的悲哀,流動率太高, 高層就想出這方法讓主管有機會刁難
勞基法也沒規定領離職單不能有人陪同, 法規不會規定到那麼細
年前已找過高階主管, 不愧是老主管,僅用人情勸說,但現在他也避不見面, 原主管也說請找高階主管,高階主管同意前,他還是當作沒這回事
我也只能盡量寫好交接清冊, 能避免翻臉還是免了吧,這圈子太小
原主管也挺可憐的,他自己也覺得其實不適合當主管, 他喜歡玩技術
但被趕鴨子上架, 工作也不敢交給資淺同仁, 資深的又走得差不多
攬一身的工作在身上, 身體搞得稀稀落落, 但照他自己的說法, 他可能做到70歲也無法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