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新聞就會播出,有性侵前科的人,又再犯案了,雖然不是每次都再犯強姦(這次桃園黃性侵前科犯就不是犯性侵罪)但至少都會犯刑案有些性侵前科還會殺死人,例如上次一個國中女生就被性侵前科殺死....應該要有個機構,研究一下,歷年來,有性侵前科,假釋出獄後,再犯的比率有多少?因為,性侵犯幾乎幾年就出獄,重點放在獄中,如何教導性侵犯,尊重女性,等出獄後,不要再隨便性侵女生
queena炮嫂 wrote: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恕刪) 樓主建議《因為,性侵犯幾乎幾年就出獄,重點放在獄中,如何教導性侵犯,尊重女性,等出獄後,不要再隨便性侵女生》可是此案是殺人搶劫與性侵無關哩!前面建議沒用,就算去勢也可能犯其他刑案所以?????唉!還是自己提高警覺吧,尤其獨自行動時,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女性建議身邊隨身帶哨子
udu55 wrote:只有壞人有人權。好人和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人權團體眾大大們,是這麼說的,沒錯吧 !! ...(恕刪) 廢死聯盟的應該要好好的去跟法官上上課以後性侵判罰鍰就好了判個10年,然後坐3.5年就假釋出來,一點用處都沒有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直接判罰鍰,錢繳一繳看是要拿來買監視器還是擴充警力,還比較實際一個21歲就犯性侵的犯人,我們尊重他的人權一個34歲正值青壯的校園教師,那他人權呢我一直有一個疑問判決的法官為什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選擇輕判了,那你的責任呢決定獲得假釋的法官為什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你負責審視,簽字同意,那你的責任呢"無需負擔責任的權力,就沒有人會重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