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提辭呈到6/16但老闆確在今天6/1傳賴叫你做到5/31就好??
如題,我的工作是代書助理,公司只有兩個人,就我跟老闆,老闆說過要離職需於15天內提出,所以我在5/23提出辭呈,但老闆確在今日已傳賴方式通知我,因考量我要準備期末考就算做到5/31,這樣算是他資遣我嗎?6/1-6/16這期間我沒工作算誰的?
這兩日休假沒有勞保句可以咨詢,煩請有任何經驗的朋友能指教,非常感激!
另外我要註明這老闆的狀況,6x歲了目前單身,自我意識非常強,自己做錯硬要怪到助理身上,永遠的死不認錯,只有自己是對的!愛亂暗示有的沒的(因為他是代書很謹慎不會講太明白),會叫助理幫他手機上的18禁照片複製到電腦,上廁所不關門,常常請周遭朋友介紹年輕一二十歲的女伴給他,條件是要會學代書要煮飯洗衣整理家務等內務,還要會推拿按摩,最好是外表整齊個性溫柔這樣他最愛,重點是在一起還要簽同意書切結保證!!對自己非常大方對別人摳的要死~
我個性直,無法忍耐他的個性,也不想承擔他的過錯,EQ也不高,所以老實說從一開始的熱忱到現在已經被磨的差不多了,也學不到什麼,這份工作沒什麼,我可以說很輕鬆,做他個人的私事比處理公事還要來的多,跟他相處是我覺得最忙的時候,人家說遇到好的老闆上天堂不好的老闆下地獄就是這樣吧~
他是老狐狸一隻很會算,不想被他吃的死死的,另外我的勞健保是自己加入地政公會繳2000入會(一開是公司出,沒做滿一年要自行吸收,我的薪水講白了19000+1200的油錢中餐勞健保=20200,月休六天,0830-1730中午沒休息...到目前做了2個多月,所以2000勢必自行吸收...
除了想問大家有沒有類似被老闆fire的算不算資遣外,也提供我的工作經驗給大家,另外若有想應徵此份工作的"高雄女性"請注意,前提你要能忍受他上述行為,近期他應該會刊登自由時報徵人而且是急徵,如果你有錄取先恭喜你,但跟他講話務必準備錄音筆好保護自己...(要清秀打扮整齊18-4x歲他都可以接受,薪資要求請說按公司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