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新竹縣,每天都會看到汽車停在機車道上,機車都要繞過汽車到汽車道,超危險。如果這時汽車沒看後面就開車門的話,那一定會害機車騎士往生的。我每天上路都會為了這種車生氣,但是又覺得別的騎士好像覺得無所謂。大家都覺得這是對的嗎?還是其實這樣真的是對的只是我太無知以為這樣是錯的?你們都不會生氣嗎?是我心胸太狹窄嗎?拜託你們告訴我,我真的很想知道。
有檢舉才會改變,不檢舉你永遠只能氣到死,運氣不好還會被他害死。就像我家巷口以前一直有一輛車經常停在轉角的斑馬線上,出巷口要左轉的看不到有沒有車過來,過馬路的人要繞過這輛車。自從連續檢舉個幾天之後,這輛車再也不敢停在巷口轉角,對大家都安全。
如果明白的標示了機車道那就像汽車撞車了還會爭路權,在那談直行車左轉右轉一樣斑馬線,行人走的;行人最大機車道,給機車走的;機車最大能檢舉就告發,走在路上就隨手拍車道上發生了意外,路上有違規停車。那就一起拖下水管他白線紅線;車道就是給車走的,不是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