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到7-11買促銷品,要小心是否買到過期食品。

baijee wrote:
7-11的處理態度令人不敢恭維,很沒誠意…
按我前往事件網頁


請君息怒...身為7-ELEVEn人,小弟也必須為您所受到的人身及財產損害致上歉意。
不過就個案罷了吧!!!!

這種事見多嚕~

某分店的某某某打壞了自家的招牌.......
台灣人喔!!
攝影用的是心,而不是器材。 -- [http://p.pro.club.tw/]



我會很樂意跟你連絡。我相信這是你們單店的錯誤而不是整個統一超商公司的錯, 我很喜歡統一超商,我還是會繼續在7-11消費,但是對於修齊門市,我覺得相當差勁,我建議大家未來到這家門市買東西要特別的注意小心。




其實..這位朋友..還挺明理的~~
願意做個網頁...又不只是單純的亂罵...
我欣賞這種人...
在這個案件裡,統一超商對於販售商品的部分...恕有機會小弟再多做解釋...至於筆者形容,該門市工讀生、店經理,甚至區顧問(正確職稱非區主任,區經理則另有其人;可能係語誤所致)在這個案件中所扮演的,危機處理的角色及處理態度,的確有些不可思議...

所謂專業,即在於用心與否矣~
我上次早上買了個麵包想要下午當點心....
結果忘了吃...第二天要吃的時候發現...是過期的..
(EX:11/16早上買.11/17發現食用期限是11/15-24時)
我拿去換...7-11只問我說為什麼沒當天拿來換..結果還是換給我

我想..那個處理者的關係比較大..跟7-11比較沒直接關係


meiji wrote:
我上次早上買了個麵包想要下午當點心....
結果忘了吃...第二天要吃的時候發現...是過期的..
(EX:11/16早上買.11/17發現食用期限是11/15-24時)
我拿去換...7-11只問我說為什麼沒當天拿來換..結果還是換給我

我想..那個處理者的關係比較大..跟7-11比較沒直接關係


對於消費者遇到麵包、鮮食、乳製品等日配品過期,小弟在這有一點點話想說。

門市職員未將過期品完全下架確實有所疏失,不過,小弟還是為各門市職員辛苦付出的一切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這類的狀況;但小弟必須聲明在先,這絕不是替疏失找藉口。只是人與人之間還是得彼此互相些,小弟在這個業態也已經超過五年,當自己身為消費者的同時,自然比較能體會職員的辛苦,也就不忍苛責...在座大多數人也許有幸加入諸如統一超商這類業態,這當然是公司莫大的福氣。只是,各位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這種狀況?

這裡先帶領大家了解一下門市所有商品的保存期限,鮮食(便當、飯團、三明治...等)期限標示只有一天(一日兩次配送),現烤麵包為兩天(一日兩次配送),其他麵包則為三到五天左右,乳品大約為一週,其他冷藏飲品多半在一~兩週左右;特別是現烤麵包、鮮食等統一超商自有品牌居多的類別,統一超商之所以將保存期限設定一~兩天,就是為了確保品質的最佳口感。以目前主打廣告的日本街町便當系列,日式燒肉便當可是鮮食廠以全程手工製作舖盤,一天產量僅能供應一配;日式咖哩便當更用上了31種辛香料,為了重現口感,許多辛香料在台灣可是找不到,或是費盡心思才發現係命名法不同哩~

送到了門市,之所以有過期品挑不到的原因,大致可歸納以下幾點:
1.門市職員未善盡「先進先出」之陳列原則
2.門市職員未適時整理排面
3.門市職員挑過期品疏失

接下來這點我知道打出來可能會受到輿論指責,但小弟並不質疑其對錯
4.消費者永遠只想要最好最新鮮的商品

針對第四點,小弟或多或少也會如此;只是待久了,比較會要求合理的期限範圍,或考量費時多久食用完畢等客觀因素再消費。小弟見多了消費者一味地只要最新鮮,當物流士辛苦地卸下各趟次進貨時,有些消費者甚至連開口問也不問地拿了就走...您也替門市職員著想,連清點貨品都還沒開始耶... 或者是架上還有未過期,甚至保存期限也還長達五至一週,偏偏消費者就是要等卸貨,剛卸完貨馬上就拿...小弟並不怪罪消費者的本意,人嘛~當然不希望吃到過期品...只是客觀、合理的要求是不是會妥當些呢?

還有...現在的學生實在太不像樣了~小學生不懂事還沒話說,身為集團企業的一份子當然也得負起社會責任,適時地教導小朋友。可是連大學生都這樣...問話不回(問話 例:先生,請問還有其他需要為您服務的嗎?需要哪一種香煙呢?)、付錢用丟的,一副消費是大爺樣...試問各位版友若是遇上這種人會作何感想?

離題了...總之,消費者若對門市反映不好的消費經驗,卻不能獲得良好的回應,的確是門市職員需要再加強。只是,門市職員的辛苦面不為人知,也請大家多體諒些,適時地給予我們更多的鼓勵~ 像小弟我早上八點進門市,下午六點半才走,可是...等會兒還要回去訂貨、完成一些清潔工作(最近總部COE評鑑又開始了...)明天還得上早班...恕小弟腦袋不清醒地打了一些無關緊要的話,還說不出個重點才糟糕...
『自信、優雅、浪漫、智慧、謙和與剛毅的完美表現』 『意志啟發成功 熱情創造永恆』
ASURADA兄,我瞭解你們門市人員的用心和辛苦,但是這次遇到的狀況和您所說的狀況不太一樣。

1.東西已經過期三週,一天若有三班人員交班,三週下來就有超過60次的檢查次數,就一個消費者,甚至一個經營者的角度來看,一共給你21天超過50次的檢查過期機會都沒有檢查出來,這一家店的內部品管是有很大的問題的,若今天東西過期一兩天,我可能會認為真的是看錯或是不小心,但是三週就太誇張了。

2.東西被放到促銷架上,利用半價銷售。就純粹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利用促銷半價銷售過期的物品,我相這個是相當大的道德缺失。而且已經是促銷的貨品就應該要特別注意他的保存期限,為什麼連這個都沒有做到??

3.店方處理態度有問題,遇到這種事情,只願私下息事寧人(第一天的電話聯繫他的口氣讓我感覺,他認為我是去搗亂的)。甚至到了後來總部派了人員(區主任)過來,竟然謊報職稱(也許我聽錯,但是我叫了他很多次主任他卻沒有更正我),更甚至還謊報自己權限。
你有撿到手錶嗎?? 台南市的朋友如果有撿到一隻白色錶面銀色伸縮錶帶有蘋果電腦LOGO手錶請與我連絡,謝謝。
嗯嗯嗯~曾經在7-11上班過的小弟也來回應一下,beijee版友買到應該不是屬於「鮮食」類食品,所以不是每天挑過期。像這類零食、餅乾、糖果的都有另外一張表,是在每個交替的時候,貼在工作日誌上面,工作日誌三班都要填,而那張表格上也有標示幾月幾號有哪些品項「即將過期」要挑起來退貨。

再來,視各店的營運情形,有些店會要求三班都要核對過期表上的商品是否有確實被挑起來,有些店都是只有大夜或早班做。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只要有一天的某個品項沒確實挑起來,接下來除非有人發現,否則就是買到的客人倒楣.....

所以其實不是把過期的物品拿來半價銷售,純粹是店員的疏乎。

beijee這次的事件,其實可以說7-11是按照「標準程序」來,一般的處理方式是顧客投訴→工讀生→回報店長→回報區組長→組長寫報告→分公司。

而面對客戶的部份呢,則是到店長的部份就結束了。通常是選擇門市現有,價值不超過三千元的禮盒贈送顧客表示慰問及歉意,而店長要不要包個紅包給顧客壓驚或是其他動作則是看店長個人。像吃壞肚子這種情形,視情況輕重,也有公司主管前去醫院探望的可能。

就這次的事件來看,在第一時間內店長的處理方式就有問題...那個什麼區XX的也是

7-11做龍頭太久了,是該讓他們嚐點苦頭
今天有收到區xx(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稱呼他了)的電話。

他說總部下達的指令是,請我寫一封正式的函件,寄給他們的客服部經理,將整件事情的始末和我的要求賠償部份寫清楚,那經理會跟我聯絡。
我有問是否能夠用電話溝通比較有效率,但是區xx很無奈的表示總部給的指令就是這樣。(看來目前問題已經到區xx也無法處理的部份了)。

當下的感覺是:『喝~~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

公文我會寫(以前也是當過學校文書工讀生的),但是這東西寫起來曠日費時,尤其把十天來的細節交待清楚再文言化實在不是人幹的…實在很不想寫,但又怕他們會認為我耍屌…頭痛中。
你有撿到手錶嗎?? 台南市的朋友如果有撿到一隻白色錶面銀色伸縮錶帶有蘋果電腦LOGO手錶請與我連絡,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