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已經接到偵查佐的電話,禮拜五要去跟對方談和解
和解金部分,偵查佐來電沒提到..只說對方很有誠意
但沒有和解金,我是不願意和解
那現場談的時候對方一定很有誠意,但假如他們就是只道歉,我因為沒和解金所以拒絕和解
直接提沒和解金所以我不和解好像又很奇怪
如果我現場提和解金,應該怎麼提會比較好?
應該是對方母親帶對方到北部,對方21歲 我30
謝謝指教
個人積分:405分
文章編號:64721653
c1594354 wrote:
抱歉 是我告人...(恕刪)
基本上你的案子僅在警察局筆錄,
可能警方叫對方來做筆錄,
媽媽覺得嚴重就一同前去並表示願意和解,
如果只是侮辱,對方得到教訓願道歉,也就夠了。
如果不和解,下一步檢察官開偵察庭,
對方有悔意,檢察官也會詢問願不願意和解,
再不和解,檢察官最後也未必會起訴,
21歲毛頭小子,也沒必要非讓人有紀錄。
在檢察官面前,和解金額其實也很難開口要,
開高了檢察官覺得「你誰呀你!」
開低了會覺得「這點小錢還說得出口!」
只是浪費大家時間跑法院,
看在媽媽的面子,爽快一點吧!
我個人的經驗,
開到第二次偵察庭時,公然侮辱我的宅宅就求饒,
他說從做筆錄、開庭已向公司請太多假,
公司都覺得奇怪,他也不敢跟公司說是網路誹謗去出庭,
這時檢察官很無奈的看著我,
用眼神告訴我:你他媽的為這種貨色,浪費老子的時間!
我就很識趣的說只要道歉就算了!
我只是要對方在過程中感到痛苦,結果其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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