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慘..在仰光(滇緬料理)吃到蟑螂頭..不知道那牠的身體會在?

情人節前一天(8/10)晚上..我和我老婆及一位友人去一家我們常去吃的店叫"仰光"(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4號1號02-2369-1821)的餐廳吃飯...

我們叫了四道菜..大約吃到8分飽時...我友人發現碗里有一奇怪的東西...有兩支鬍鬚及兩條腿...腿上並且有毛..而且只看到頭部的部分(心中只想到"小強"...噁)...

我老婆立刻去wc吐...我請店員找老闆來...他們一直推說老闆太忙..我問他們要怎麼處理...他們就說他們也不能決定...還說.."這東西跑進去是難免的..我們也常吃...也沒啥問題壓!!"(不知道他是指常吃小強還是那道菜??)

我要求萬一我們明天胃腸發生問題..你們願不願意負責??他們完全不願意負責..還說我們也可能晚一點去吃別的..也可能吃壞肚子..(說話的人是女生..有帶鼻鐶)


後來是我把這件事向在場的客人說...他們才急急忙忙找老闆來

老闆來的時候...滿身酒味...雖然嘴上說抱歉..但是聲音粉大..一直問我們想怎麼樣??...還叫我們出去說(不知是不是想打人??)..

我這時只強調-萬一我們明天胃腸發生問題..你們願不願意負責??-老闆仍是不願意負責..並且翻名片夾..語帶威脅的說..他認識粉多人...叫我們不要鬧

這是我們怕他對我們不利...我們才打電話請求幫忙...警察立刻趕來處理..警察態度粉好..但是老闆態度還是粉差..而且粉不爽的說..吃的錢一毛都不可以少...(後來他願意少收有問題的那道菜並送三份點心..但是這種情形下..誰還吃的下??)


後來警方說乾脆回派出所作的筆錄..我們就到了思源派出所..警方有拍照存證和作紀錄...這時老闆語氣仍是粉差...我老婆也去吐了好幾次...還被老闆氣哭了..


本來...我們只要求"我們明天胃腸發生問題..你們願不願意負責??"...但是這時我們都十分不高興...決定要求老闆菜價的10倍賠償(這部分..不論將來有無任何賠償..我都願意捐給消基會或其他團體).

老闆也不願意協調...本來還不願意讓我們帶走那道有問題的菜..後來經過警方的溝通...我們才帶走一半的菜..準備各自檢驗


後來我們有通知衛生局..希望他們派人處理...

(以上事實...皆在"思源派出所"有紀錄及拍照存證..絕不是本人故意誣陷店家..52中天新聞也有報導)

附上我們自己拍的照片..但是相機不好..拍不清楚

真慘..在仰光(滇緬料理)吃到蟑螂頭..不知道那牠的身體會在?
你們這樣處理既正確、細心、有耐心、又很對,不論如何,店家都要有顧客至上的心態來處理,這些死不悔改、懊慢的商店就給它公佈出來.
不用心理有罪惡感,每位消費者與顧客心中自有一把尺,會去光顧的人看了這篇還是會去,像我們這些外地的人到附近自然能避則避之.
現在網路的影響很大,對這種不知悔改的店家建議乾脆流傳到網路上吧!寄的先寄給東森--網路追追追,反正之後就會有人會去查證消息是否正確!
哀....現在的社會~
商家都仗著什麼鬼理由~
都會在那邊跟你凹來凹去~
有些人會自認倒楣~有些人就會報料給大家知道!
但報料之後~可能擋到店家財路~
就會在那邊煩你還怎樣的~
只能說.....
仰光還真兩光,這樣的店一定要揪出來!
misfit
這要是在國外..
經理早就出來道歉
吃的全不收錢
還有可能你下次來吃也都不收錢...
噁..小強*.*l

就讓貓想到公司附近的某便當店..
由於該店的便當好吃,所以之前貓常去吃..
直到有一天,貓在該店到調味醬汁的時候,
發現一隻德國小強也跟著出來...............
從此之後該店就再也沒有去吃過了.
停權計數:3次
還好你的相機拍的不清楚.........不然..我很怕強哥啊..如果是我吃到..我先翻桌先了..

大宇 wrote:
..如果是我吃到..我先翻桌先了..


  能翻桌喔~還不錯哩~要是小毛可能已經昏倒了~

  有沒有考慮找水果報或是一本周刊,台北市衛生局也可以,利用市長信箱檢舉也有用喔,多管齊下。

以下為轉貼內容:

  如何檢舉販售過期商品之賣場?衛生不佳之場所?
答: 一、消費者如要申訴或陳情食品衛生相關案件,可提供詳確事證資料(包括發生
  或發現之時間、地點、違規情節等),以電話、信函、傳真等方式,直接向
  當地衛生局第七科(課)、衛生所、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本署食品衛生處(電
  話為02-23965625)反映,各級衛生單位均派有專人受理及處辦,辦理的結
  果也會儘快回復。
二、消費者在外飲食,如發生食物衛生不佳情形,應立刻向餐飲業者反映,請餐
  飲業者立即改進,如涉及消費賠償問題,亦可當場一併溝通和解。
攝影攝影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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