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ch wrote:下面這應該是理由 小弟有看到不過這東西,我想有得恢了~最好先詢問自己的保險公司能夠拿回比例的意見再看需不需要花這樣的時間以及精力 對方只保10萬車體險,大概其他阿薩布魯的險應該也沒保要不然如果對方有保到全險,對像應該也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我說了這是態度問題,在富邦民事賠償官司中富邦法務人員有提出,我有告訴他那些不要可以,你們公司經辦那種態度逞處要先下來!今天不是錢的問題,是態度太差,既然都要走法院了,我當然要將我能請求的一併處理,也才對的起富邦法務在民事調解庭所說的要告就讓我告!!
To 25樓刑事偵查庭檢察官有告知對方過失傷害的構成要件爲對方有無過失,依照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是有過失的!二 七三是保險公司私下簡單處理的判斷,在富邦像我民事求償中民事庭調解委員主張一半一半,所以才會有富邦求償10萬元折舊後5萬9千餘元,我方賠償3萬元,並由富邦公司法務人員同意後簽署和解書!有和解筆錄為憑!
看完了所以哩你去申訴富邦哪有用,而且也是莫名奇妙你又不是富邦的保戶而且就算他有保險如果對方不請保險公司出面也是可以啊對方保險公司要陪也要對方同意阿難不成我今天跟你發生車禍我可以直接請你保險公司不經過你的同意理賠給我?反倒是妳可以跟我說說你的保險公司實際上除了陪同你出席之外還做了什麼嗎??
我改裝部品約3萬 代步費約2萬,車禍折舊12萬 工作損失等待起訴後與對方附帶民事賠償.=> 這些東西要自己去搞,保險公司除非自己有保代步車費,要不然也不賠。=> 你保的新安也不會理你,車體險只賠原廠配的東西。
我本身在產險業工作遇到樓主這類型客戶,就是我們眼中的X客,自以為自己最懂.喜歡自己跳下海,全程干涉但很多事情不是只用法律,條款來解決,需要雙方協商,談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所以這類型的客人,到最後的處理結果都不會很滿意因為我方產險公司無主控權,對方公司也會用標準程序處理,硬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