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產物保險~~真有你的!!!

小弟最近看了一篇 新安東京產險,有你的... 有感額發所以也將我近期所遇到的理賠求償經驗分享
一 去年(102年)10月初我與人發生交通事故 無號誌交叉路口我支道對方幹道撞擊點為對方車頭與我副駕 駛座車門,我於路口有先停止但我不知道對方為何會竄出,現場波及停於騎樓下之另一部機車,對方下車劈頭就罵我是怎麼開車的,因車輛有投保新安東京全險所以告知對方,保險公司會處理,因當時自身有受傷故告知會自行就醫
二 當日晚上致電對方欲詢問狀況,對方考氣很差的回覆說 我現在很忙別吵我

三 隔二日後跟受傷部位劇烈疼痛,自行就醫

四 六日後因對方不聞不問故簡訊與對方表達不滿,對方才以簡訊回覆我她投保的富邦產險公司,經辦之聯繫方式

五致電富邦產險公司經辦告知目前狀況後順便告知對方我保險理賠經辦之聯繫

六多日後詢問我的保險經辦,富邦產險公司經辦沒有跟他有任何聯絡,忍無可忍故至高雄商業汽車同業公會聲請車禍後折舊證明

七 滿三十日後肇事者第一次主動與我聯繫告知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了,保險公司求償的部分會明日與我聯絡

八 隔日苦等不到對方保險公司與我聯繫,主動打電話與富邦產險公司經辦,商業汽車同業公會聲請車禍後折舊證明

七 滿三十日後肇事者第一次主動與我聯繫告知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了,保險公司求償的部分會明日與我聯絡

八 隔日苦等不到對方保險公司與我聯繫,主動打電話與富邦產險公司經辦,富邦產險公司經辦告知說既然雙方都有錯你也有受傷,這件事就這樣算了好嗎?我回答說我們還是出來見面講比較好,之後我跟我的保險公司經辦聯繫他說對方的意思就是會救他們的車損跟我要求7成的賠償他們賠償我三成,因為會回歸保險公司險公司

九 我申請至肇事地區之調解委員會調解後,終於接到了第一通也是唯一一通富邦產險公司經辦主動致電與我之電話!詢問我幹嘛申請調解 ,不是雙方自己談一談就好了,我告知對方說這樣比較好

十 調解當日肇事者未到,富邦產物保險公司經辦未到,僅由一位完全不知道狀況之同事到場了解,並且告知最晚一周回復本人,超過一周後依然沒有回覆本人,經本人致電肇事者不接本人電話,富邦產物保險公司經辦推託說要要回公司研究,本人忍無可忍,至高雄地檢署控告肇事者過失傷害

十一 爾後接到高雄地方法院傳票,案由為損害賠償當事人為富邦產險公司

十二 接到我告對方過失傷害之傳票開庭日正好為民事庭前幾日

十三 刑事前開庭當日對方要求和解我答應了,案件轉回案發地點調解委員會

十四 民事調解庭調解委員告知富邦產險公司之法務人員,雙方形式還要談和解你們這樣告對你們的駕駛很不利,富邦產險法務人員反唇相譏要告就讓他去告
我有富邦公司之法務人員訴說會搞到這樣櫃公司之經辦有很大的責任,今天不是錢的問題我可以一毛都不要但是貴公司那位經辦逞褚衣定要下來,富邦法務人員不予理會

十五 富邦產險公司請求金額為10萬元(維修費共14萬7千多,但對方保額只有10萬)折舊後為5萬9千餘元
經調解委員認定肇責約為一半一半,要求我方賠償3萬元,我方同意

十六 於調解前多次致電肇事者,肇事者均不接不回,傳簡訊給肇事者希望能回電 依然沒有

十七 於調解前一日 傳簡訊詢問肇事者調解當日是否會到,肇事者告知不會到↓但會委託保險公司到場,告知肇事者民事調解當日情況,如果他還是不來我尊重

十八 調解當日肇事者未到,富邦產物保險公司亦沒有任何人到場,多次致電肇事者沒有接傳簡訊也不回,富邦產物保險公司經辦亦沒接電話,調解委員會志工亦嘗試以區公所電話致電肇事者,也是不接!本人與新安公司之經辦苦等至下午3:30分

十九 離開調解委員會後立即致電至富邦保險公司高雄服務處,要求那位經辦之主管與我聯絡

二十 接近下午五點時由富邦保險公司之經辦回覆電話與我,我問他為何未到他告知肇事者並未通知她說要調解,我向其告知講和解是要雙方互相尊重,你們這樣第一次找一位不知道狀況的來第二次連到都沒到,很不尊重我,誰之富邦這位經辦回我說,我才覺得你不尊重我!!!!,我就生氣的大聲地回他!!談和解沒來的說有來的不尊重他有沒有搞錯?並掛她電話!然後對方又打一通來說你掛我電話了喔我就大聲回她說我不覺得我們有啥好談的,他竟然回我說我是在大聲三小!!!過分

二一 當日氣到輾轉難眠於翌日凌晨致電富邦公司之8000專線申訴,要求主管回復!

二二 翌日中午有位自稱主管的回覆給我了解,我要求回復我處理結果,她回復我說那是公司內部的事情無法告知!!!(打官腔)

至於肇事當場波及的機車在我要求新安公司從寬從速處理的狀況下,已經很快賠償7成完畢但是富邦產險公司至今年三月底尚未賠償對方!!!
以上報告完畢

文章關鍵字
不是有保險嗎 讓保險公司談不就好了
我都丟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幹嘛還自己去跑呢
無論如何!這些惡劣的保險公司真的需要惡人治
你看遇到兄弟看他敢不敢這樣回話
之前家父意外時要出險
保險公司百般刁難
最後百般討價還價.不甘不願的賠償我們之後
還要求過程不得公諸於報章媒體
今天富邦這樣的態度
小弟一點也不意外
看看身邊有無凶神惡煞之人
致電兩次應該就有改善....
shao0413 wrote:
富邦產物保險~~真有你的!!!...(恕刪)


富邦真的處理的不錯耶!
投保方都不需要處理 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負責~

反而投保新安東京又是全險了
投保方搞得比業務還要忙阿......
保險公司理賠通常能拖就拖
哪間都一樣

只有收錢的時候服務特別好!
怪了 我之前申請都沒出面 三天就好了說 話說 你有保險幹嘛還自己跑 好辛苦
不是很瞭解為何這麼複雜?只要有保險,就報警做筆錄,其餘保險公司處理!不是這樣?

rickyhuang282 wrote:
不是很瞭解為何這麼複雜?只要有保險,就報警做筆錄,其餘保險公司處理!不是這樣?


+1
為何您要親自處理?

財損就自己的產險公司與對方產險公司處理,體傷醫療費用備齊找自己的產險公司出險就好。
搞得這麼麻煩。

你有受傷, 可以請求賠償, 財損比這個少多了
先開個二十萬吧

別跟對方保險公司過不去, 對方保險公司讓對造去督促, 你就咬著對造就好, 調解不出席的紀錄檢察官法官都不喜歡的

對方傻傻的, 保險公司巴不得開庭, 幫忙保險人和解過失傷害和解要多出錢耶
其實只是小傷,對方態度好的反正有保險賠多賠少都要出險其實沒差!反正又不是我出錢!無所謂,只是單純不爽對方態度!
至於出面方面,因為我有受傷,保險公司必須尊重我的想法,不過新安東京許專員全程陪同,且會與我商量夠了,加上我現在還要跟對方要求折舊,這個也是我與對方求償問題,至於對方,真的都不用出面嗎?刑事偵查庭他要到,未來地院他也必須到,前科他要背,科刑處分他要自己承擔,富邦產物保險,真的是一間好公司!!!在雙方還有意思要和解的情形下,不顧己方駕駛的刑事責任跑去告對方民事損害賠償,10萬元的請求也只要到3萬!對方刑民是訴訟權依然存在!這個算盤打的真精!和解未到的一方嗆有到的一方不尊重他,這個邏輯真正確!
佩服佩服!吳佩孚!!
欽敬欽敬!甄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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