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命 國道逆駛10公里 百車嚇破膽 翁:難怪都閃我

對於老翁能夠平安且順利回到家還是替他感到慶幸~~~

但是對於"檢方以老翁並非故意逆向,且未超速、任意變換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也沒釀成事故,認為不構成公共危險罪,故由警方開單處罰了事。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昨表示,公共危險罪處罰的是故意犯,若屬無心過失則不罰。"這部分我非常不予認同,老翁提到:「難怪一路上大家都在閃我!」,他是哪裡有問題嗎?又不是第一天拿到駕照,開上高速公路之後難道都不覺得全部都是跟他反方向很奇怪嗎?他開了10多公里才被攔下來這10公里其實已經算故意逆向了,是非常嚴重的駕駛行為,其他有出事的就算公共危險,這次沒出事就大事化小,僅開單處罰就打發了,是不曉得罰款多少但是這樣的標準不一,怎麼能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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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應該抓去關吧,高速逆向不是故意是什麼
建議廉政署把負責檢查官調查一下
知道有問題,結果還一直開.... 真的是很可惡!!!!

eric62 wrote:
這種應該抓去關吧,高速逆向不是故意是什麼


真的是很扯,

老翁是吃了搖頭丸嗎?
要PO也要整文PO出來:該老翁發現誤上北上車道後,即刻迴轉改南下...
這還不算是故意算什麼?有意嗎?只能說恐龍法官何其多,不差這一隻。
這真該吊銷駕照!
保護這老先生也保護所有用路人!
他根本開車完全沒概念!
這樣輕罰真的是無言!
這應該是時候 讓政府檢視一下
現行的駕照制度了

之前就一直覺得
上了年紀的人 開車或騎車在路上
有時就像是一個不定時炸彈
會威脅到其他駕駛人的生命安全

他們自身的注意力 反應力
會不會已經無法應付在路上發生的狀況了呢?

是不是可以說 到了一個年紀開始
每年都要 複檢一些項目 讓可以開車騎車的人繼續駕駛
而 已無能力的人則可剔除呢?

還是說 要今天這事件 以悲劇收場
政府才要重新檢視 重視?


J.C... wrote:
這應該是時候 讓政府...(恕刪)

除非是撞到國家要員,否則政府不可能因為單一事故去考慮修法
很糟糕的老頭子,
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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