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碰上漏水問題.....(還在半年保固內)

小弟我新屋剛成交一個月左右
遇上前陣子的大雨 造成外牆滇水入屋內 还是剛裝潢好的木質地板咧
想說还在契約的半年保固內
這個賣任應該是由賣方來負責才對
誰知通知了仲介(台灣房屋) 只派人來看了一下
過了好久 才給我們答覆說 賣方只願意付一半的費用 表示另一半的錢要我們自己去承擔

我是有上網去查過 只要半年內的漏水事件 都是賣方要全部負責的
但是仲介方卻不大願意幫我們去處理這件事 还希望我們能妥協接受這一半的賠償
聽的真的讓人超不爽的

我是有打算要提出告訴 不想要小市民這樣被欺壓
希望各位大大有任何寶貴意見都可以提供給小弟參考 謝謝 感恩喔
文章關鍵字
買錢買後差很大~

這是什麼世界~
這不只賣方責任

仲介也要負責

建議你打去消保官問問

任何東西都要留底
直接打電話去台灣房屋的總公司,請他們處理....總公司都很注重名聲的,所以加盟店有糾紛的話,他們會跳下來處理...
今天的新聞,參考一下。

台北縣政府消保官統計,今年至本月5日受理房屋糾紛217件,以仲介糾紛佔73件為最大宗,
較去年同期37件增加97.3%,將近一倍,而且在房屋移轉登記後才發現房屋有瑕疵,例如漏
水、凶宅、損鄰或梁柱傾斜等類型,都呈現成長趨勢。

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說,房仲申訴案比例增加,顯示房市交易熱絡。她提醒,購屋時要請房仲
業者提供:契約審閱期、屋況完整說明、3個月內鄰近地區成交行情等三項資料。屋況說明
包括有無漏水、違建或增建、是否凶宅等,房仲業若不提供,即未善盡提供充分資訊的責任,
一旦有糾紛,就有補償消費者的義務。
好像快沈下去了....不知後績如何?
就我們在處理房子的情況啦....因為你買了房子之後有裝潢過,比較麻煩....不知道你裝潢的程度如何....
正常來說,如果你買了房子半年內有漏水的情況,原屋主應該要負責處理了,這是瑕疵擔保責任....
但麻煩在你後面有裝潢,如果屋主比較沒有良心的,會要你提具這是在裝潢前就有漏水問題的証據,才肯全權處理,因為如果是你裝潢後因為施工不良而產生的漏水問題,原屋主是沒有責任幫你處理的。
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提到這點,如果沒有,你先跟仲介提看看民法上規定的瑕疵擔保責任的問題,看他怎麼反應再出招吧。
所以買房,雖然我也很想速戰速決,可是真的最好是白天看、晚上看、下雨看,下雨後看.....
slay wrote:
好像快沈下去了......(恕刪)


沒錯你有裝潢過比較麻煩,有得吵了!
屋主跟仲介大概會說,搞不好是你裝潢時傷到房屋的呀~~
但總之先寄存證信函吧~發現的時間點一定要留證據
請先發存證信函出去,證明你交屋後,有發生此一問題,且有跟房仲及前屋主告之此事,這點很重要,就法律觀點來看房仲有沒有責任要看你漏水的地方是不是原本就已經有裝潢了,所以房仲沒有辦法一眼就看到那個地方有漏水的可能性,至於前屋主可以要求減少價金,或是要求維修,前屋主若是個好人就會幫你處理,若是不理采的話就是去告他吧,先說律師費一審6萬元,然後法院有裁判費你自已查一下吧,抓個5千元好了,你自已也可以先找工人估一下修膳費用多少,如果低於6萬元,那你就接受他只願負責一半的請求吧,如果修膳費很貴的話,請律師才有義意,當然你的主要目的是減少價金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最近剛交完屋也碰上漏水

不過幸好是交屋後隔兩天就發現

前屋主也願意負責費用

希望樓主也能順利解決!

小弟是去年12月交屋的
但今年1月底才入住
就合約來說 半年的漏水保固是已過了!!
這間屋子是前屋主二.三年前重新裝潢.拉管等

最近也是被上周的大雨給下到怕
開始仔細看房子各處的角落...
真是感到好衰哦
在客衛的牆角及地板都有發現一直久久未乾的水
而且用衛生紙一吸 還可以不斷的把衛生紙吸飽飽的
找了防水師父來看 大致判定是地下的熱水管可能有裂縫
頭一天關熱水管開關 回家有小乾 但開了熱水洗澡後
就又擴大範圍了...
之後關了二天後也都沒用熱水真的就乾了 = =

後來叫了綠色房仲來處理 他是有在幫我處理啦
聯絡了師父.及前屋主
防水師父說打地板重做這樣對現有屋況傷害及預算比較大
建議改採做明管方式從熱水管源頭重新熱水管到主.客衛
但這樣很醜耶 = =

而房仲說前屋主那裡也還要再和他溝通
前屋主一直覺得他賣我很便宜了
似乎覺得他虧很大了
還要賠修這個 對他來說不公平?!

小弟也面臨相同問題...
還請大家給我指示
若前屋主或仲介沒有善意想要責達負責解決
那我該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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