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Daryl Hall】
【右:John Oates】
每個樂團都有自己的奮鬥史,但霍爾與奧茲是少數能順利出道,成名快又屹立不搖的樂團之一。為什麼這兩個人的音樂生命能「鑲金又包銀」呢?這,就是我說的:專業。
霍爾與奧茲裡的靈魂人物戴洛.霍爾(Daryl Hall)從小就喜歡音樂,15歲開始就在費城街頭賣唱,高中開始灌錄唱片,19歲進入賓州的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主修音樂,大三的時候他參加一場派對,後來聚會中打起架來,打架的時候認識了當時還在唸大一的約翰.奧茲(John Oates)。沒多久,霍爾輟學專注在音樂上,奧茲也轉學到紐約去,命運硬生生地拆散他們,但兩人仍然各自在音樂界中默默努力,26歲時得到第一張唱片合約。接著經歷1977-80短暫的低潮之後,又一口氣賺了十年,一直活躍到'90。

戴洛.霍爾如果在台灣,應該去選十大傑出青年。因為他早早就立定志向又堅持追求,是青年的好榜樣。各位台灣長大的童鞋們,想想我們十五歲的時候在幹嘛?在K書要考高中,這個年紀的台灣囝仔們,應該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歡啥吧?就算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只要考不上聯考你就什麼也不是。更慘的是很多人到了19歲的時候,唸了大學才發現自己對所唸的科系沒興趣,卻也沒勇氣尋找所愛。
霍爾奧茲的音樂風格叫作 Blue-Eye Soul,其實就是把黑人發明的亂吼亂叫的R&B和靈魂樂,加上一點白人的搖滾,就變成「白人亂吼亂叫的靈魂樂」。其實這樣的音樂風格在1970年很常見。不過,明明同樣是融合黑人和白人的音樂,類似的二重唱團體:賽門賈芬柯(Simon & Garfunkel)就是要帶著白人的優越感,說自己是在「實驗黑人的音樂」。所以,你若是不喜歡他們的「實驗黑人的音樂」,你就是個歧視黑人的混蛋。

霍爾本人會寫歌、彈鍵盤、吉它、唱歌,又有無數現場演唱的經驗。除了奧茲用鬍子和身高來襯托霍爾之外,霍爾與奧茲背後還有一個厲害的樂團,時常和他們一起出現在MV與各大演唱會中。樂團每次上台唱Live都人來瘋,一不小心氣氛就會飆高,演奏和演唱自然是專業到不行,霍爾唱Live比錄音室裡還勁,另外還有一股天生的熱情和快樂。這不是那種爆紅之後,急著撈錢的搖滾機器唱得出來的。霍爾奧茲在樂壇已經唱了四十年了,一直都不算爆紅,私生活也非常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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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載於]:三分鐘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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