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違法封「密道」,住戶才能用?

看起來又是那種建商捐出來做公有地.開放空間.公有道路==>來換取增加容積率

這種官商勾結的政策不知道誰想出來的.

建商賣房避重就輕,不提開放空間.

屋主交屋才在抗爭,不想開放

這種開放道路.要規定把開放空間貼在買賣書第一頁 & 買家要簽名

提供出來的土地,不能算到土地稅. 這樣住戶就不會GGYY

住戶要抗爭,應該是去跟建商談賠償.不是把道路封起來當刁民

stevengis wrote:
三立新聞網2019...(恕刪)

也不用封
道路兩端架設etc
想通過的車每次直接扣過路費100元
密道出口已經過了環河路上的商場入口,為什麼會堵在環河?

timliu5358 wrote:


真怪了 走這通道...(恕刪)
新北市政府的市政新聞,有寫到 "開發單位也同意匝道興建完成後,提供給往中華路方向的車流通行"...."反方向由新店往臺北市方向則不在開放的範圍,請當地民眾特別注意,如果要往臺北市方向,順著力行路進入環河路比較方便。"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28&parentpath=0,6,27&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503060013&mserno=201309100001


5/8的新聞也有寫到"市府派員會勘後,認定社區依法需提供環河路至中華路方向的公眾通行權利"。這個方向本來就是通的,並沒說反向也要開放。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783544
回錯.....434343...........5678900
客觀的說
沒人喜歡自己社區內道路也是別人的道路

這完全是住戶私心而已
只要是屬於公共劃設的道路就是必須完全開放一般人通行
今天不管是什麼原因這條路變成公共道路
你就算總統住在那裡
非特定管制時間就是任何人皆可通行使用
所以住戶如果不爽那就想辦法買下來
別用納稅人的錢去幫你做道路維護清潔
壞了自己修
髒了自己掃
你高興上面擺滿盆栽還是堆滿狗屎都沒人管
ragexyz wrote:
客觀的說沒人喜歡自己...(恕刪)


你說到一個重點了,這條道路的產權是住戶的,並非公有的,維護費也是全體住戶出。

而且二樓車道兩旁有住戶跟優惠里民停車位,如果不攔賣場的車流,那車道塞住時,難道住戶單純回家不進賣場也要跟著排隊? 在私人土地違規停車,警察也無法開罰,違規停車要管委會怎麼處理呢?
從中華路方向到環河我覺得沒差多少時間,但是環河去中華路方向時間可差多了,沒有那條引道要快到碧潭才能回頭而且又不安全。先不論消息真假,對封與不封是要看政府如何規定,若擅自阻擋他人使用公共道路是很惡劣的事,反之若美河市有道路控制權那也沒話說。
barry612 wrote:
新北市政府的市政新聞...(恕刪)


這才是正解,多數人看到某立新聞報導及美河市幾個字就.......,2樓通道本來就是美河市住宅區的私人產權,是住戶用錢買的,住戶繳的稅,管委會在修繕,這段通道常常有違規停車,但是警察都因為私人產權無法拖吊,如果在這裡發生車禍誰要負責,新北市政府來勘查過了,認為環河路往中華路方向要開放通行,問題是這段本來就沒封啊!不知道各位在高潮什麼?
美河市案具體展現以下12字諍言:「公不公,私不私,官不官,商不商。」

其實這個車道是當初環評要求的,因為基地量體太大,影響後方社區出入而要求開發商要開路給人家走。開發商沒差啊,反正公設到時候是住戶買單。這個案子凸顯了建商取得大的開發面積,被要求要注意公共利益,結果這個公共利益被轉嫁回到管委會管理成本上。規劃跟開發管理真的嚴重失靈,此案還是跟台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都可以搞成這樣。

如果我是美河市住戶,我很不爽,公設我要攤,然後現在管理成本也要我攤。
如果我是附近的居民,我也不爽,那麼大量體開發在我家旁邊,道路系統等公共設施沒有提升,
造成擁擠跟超負荷。

爽的是誰?
大家自己想吧。
拿公共利益換容積,結果把容積賣掉以後,公共利益的成本是住戶來付,
天底下怎麼會有對建商這麼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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