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沒啥好說的
下次你就把會妨礙到你跑步的都請警察或警衛來趕走不就得了
反正你本來就有清場的權力
因為你正在作該場地符合的事項嘛
講那麼多幹嘛咧

也最好學校都不要申請場地辦活動
不然換你被趕的時候
就不要上來抱怨說學校不講情理!!
bart_go wrote:
看了大家的回答,我再補充一下當時情況好了:
當時約有10幾名左右的國中或國小學生在操場打棒球,現場有打擊、投手、捕手、壘手,但是只有手套沒有護具並以書包當成壘包,總之看起來就不太專業,於99年9月26日17時40分許前某時,就在200M操場中央草坪打球,我跑步的時候也有經過打擊者後方時也有特別注意,但是實在很難預測投手投球時捕手會不會接到,還是打擊者會不會擦棒。
至於有些人說打球場地不好找、棒球是國球、要其他人多體諒之類的,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只是對於沒禮貌的學生說實話,我還是想給他一點教訓,因為現在老師也管不動學生了,我想叫法官來處理好了。
其他那些說慢跑者有大頭症之類的,我實在難以苟同,操場的設計就是跑步用的,我想你家客廳應該也是個不錯的打棒球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