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第三次參加這項路跑,前二次辦得有口皆碑,所以今年我還是繼續支持參加可是今年是在活動咖EventPal2014旗津山海路跑報名網站在簡章內的「加碼好康」完賽紀念品有「陶杯」、「藝術玻璃-獎牌」加碼好康-完賽紀念品然而當天好不容易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卻只領到「陶杯」,經向主辦單位高雄市民政局、承辦單位高雄市旗津區公所反映,竟稱「藝術玻璃-獎牌」是只有前十名之跑者才有,想請問簡章內並沒提到這一點啊?!主、承辦單位事後任意解釋簡章的內容,顯有違誠信原則,希有參加之跑者能向主、承辦單位極力爭取應有之權益,否則日後連公家主辦之路跑也不能採信。
現在活動咖報名網站配合主、承辦單位將完賽紀念品圖做了手腳原本是將陶杯和藝術玻璃獎牌圈在一起為完賽紀念品下午報名網站隨即更改。幸好我有截圖,保留證據活動都已經結束了,還可以更改簡章內容嗎?如此更改的作法,豈非欲蓋彌彰
我早上剛把相關的問題在運動筆記的網站就是針對..旗津山海路跑這一個留言板留言這是我早上寫的http://www.sportsnote.com.tw/running/race.aspx?id=ed7f299c-1c24-49fd-9e7d-9407a6e126ed#rating是活動咖看到我的嘛馬上改它們的網頁比扯鈴還扯主辦的活動咖請出來說明武志 wrote:今年是我第三次參加這...(恕刪) 武志 wrote:今年是我第三次參加這...(恕刪)
ifromsea wrote:主辦的活動咖請出來說明 主辦單位是高雄市民政局承辦單位是高雄市旗津區公所早上先撥電話給高雄市民政局,民政局的祕書處回應是他們只是指導單位,會把我的問題轉給旗津區公所後來,我自己撥電話給高雄市旗津區公所,他們回應說是我們跑者誤會了!那個獎牌製作成本高怎麼可能每個人一個......。這根本就在污辱跑者的智慧,完賽紀念品把陶杯和獎牌一開始用邊框框起來,任誰都是認為完賽紀念品是陶杯+獎牌現在發現有這個瑕疵,活動咖這個報名網站竟然在活動結束後配合主、承辦單位隨意更改簡章內容,將陶杯和獎牌的邊框去掉,如此一來,豈非有變造文書之嫌?
武志兄:小弟方便截取您那張自己翻拍有紀念杯和玻璃獎牌 上頭寫"完賽贈品"的圖以及活動咖更改之後便成加碼好康的這兩張圖嘛我想...該是高雄市消保會...消基會以及市政府接招的時後了我晚點會打電話去高雄市的消費者申訴機構請教一下相關問題的解決方式(我並不是訴訟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員...只是覺得這樣子對跑友不公平)另外小弟看能不能查到活動咖的營利事業登記看看它的登記營業性質是否與"路跑活動"有關我知道..我跑的很慢也沒有機會可以上凸台但...主..承辦單位跑友們都看的懂國字呀!!如果是因為活動的承辦單位所造成的疏失是否該向跑友們說明而不是"篡改"相關的圖片資料這樣的作法只會讓所有跑友們"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