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能源費用合理否!?各位怎麼看?


kf060527 wrote:
從頭倒尾你都在理盲硬凹.都已經說把所有成本都算進去.最後再給個單價(里程計)
有那麼難嗎!?


因為老老實實做生意,對某些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alazif wrote:
因為老老實實做生意,對某些人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恕刪)

說的是
某些人書都不曉得讀那去.作生意非得佔便宜不可.實在不是我們這種講誠信之人能理解
講歪理一再被打臉.明明一臉紅腫.他還硬要掰...真心佩服
奇怪、我那台機車平時很少騎,為什麼一年要繳快八千的燃牌稅?

為什麼不是我有上路才開始計費,而且要依照使用道路的里程來徵稅,這樣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各位、我說的是不是很對?
kf060527 wrote:
看你的回文我也覺你挺不理性
而且內容沒有"建設性"


直接指出你論說盲點還不夠有理性有建設性啊?

堅持己見面對質疑處卻避而不談
回這種沒營養言論這是有要討論的態度?

miamivice wrote:
買賣要成立需要兩造合意
因此你的消費者合理說顯然是不通的
合你的理卻不合對方反之亦然
自然交易不會成立這才是合理
睿能不是單純販賣能源公司
電業法有規範
所以它的主體是電池不是電力
你將兩者直接等於
這在議題設定上就出了問題
加油站建置成本最終還是會反映售價上
糾結於方式上沒有意義
因為這會回到第一點上
你喜歡的方式不等於業者願意或可以
單方不接受自然什麼都沒發生這才最合理
你的有些“問題”會產生
很單純是你的思維邏輯被自己目的框住了
要站高一點不要用主觀單立場看客觀的事


前言就提過你的依據與邏輯本身就有問題
自己當沒問題就等於沒問題了嗎?
明明最少就有兩方在其中
用一方的理就想成立交易
將對方營運方式與問題用簡單幾句不困難就當成應該
而之後用"文字遊戲"就想打發法律問題
法官律師官員是玩的比你少嗎?
你要不要先看看契約寫甚麼你再來成立你的等於?
連辯論都談不上就更別說討論了
加油的油箱及加瓦斯的瓦斯桶,堅固耐用無耗損,所以不用收桶子費。

電池比較像是紙糊的,用久會破;不用放久也會黃會爛,因此,電池費用很高,要不少花費的,無法像油箱或鋼瓶那麼便宜而長久。

期待未來的固態電池,使用壽命50年……
kf060527 wrote:
.所有成本都算進去.最後再給個單價(里程計)
有那麼難嗎!?..(恕刪)

難在把所有成本加進去後,
那些使用里程低的人,
為了攤平車裡那數萬元的電池,
可能一公里收費5-10元。

而那些使用里程高的人,
電池的成本被里程數所稀釋了,
可能一公里只要1元。

這是樓主希望的結果嗎?

很像零售價與批發價的差異。
GOGORO 月租是電池的租金,兩顆電池租給消費者期間,不論騎或不騎,消費者仍然持有這兩組電池,論壇有大神提到以下計算方式,我認為還蠻有道理的。

1. 以暢遊方案為例,消費者租兩顆電池,一個月基本租金 199。
2. 每個月走 100 公里以內,加 100 元補償電池耗損,超出部分收2.5/公里。
3. 消費者承諾每個月走 300 公里以內,加 300 元補償電池耗損,超出部分收2.5/公里。
4. 消費者承諾每個月走 600 公里以內,加 600 元補償電池耗損,超出部分收1.5/公里。
5. 超過部分每公里加收 2.5~1.5 元,類似手機沒有吃到飽的計費方式。
6. 1199 騎到飽的費率,應該是比照手機上網吃到飽的方案。
7. 加油站是賣油的,只收油錢,不收月租費 ; GOGORO 電是免費提供的,租用電池會收基本費,電池充放導致的耗損會加收里程費,兩種算法不同的原因在此。

至於走多少算多少的算法,我認為比較可能的是月租 199,每公里收 2.5~3 元之類的,每個月走 30 公里以上就接近 299 月租了,感覺不太划算,應該沒有人願意花了幾萬元買一台機車,只把里程用來換電池。所以 GOGORO 乾脆不推。

綜合以上所述,樓主的題目,我認為算法還算合理。

如果真的是每月跑不到100公里,建議買腳踏車,健康環保又省錢。

PS: IONEX 的算法,電池月租 299 似乎是較低,但考量他的容量(成本)只有 GOGORO 四分之一,算成租相同容量電池費用,就是 GOGORO 騎到飽的費率了,所以消費者並沒有省到錢呀。照理來說 IONEX 電也是免費的,充電一次的10元應該是算作充電槽的租金。

kf060527 wrote:
從頭倒尾你都在理盲硬凹.都已經說把所有成本都算進去.最後再給個單價(里程計)
有那麼難嗎!?
你不只是理盲硬凹.要嘛故意裝沒看到.要嘛連視力也有問題.去看醫生吧你...呵...(恕刪)


講不過人家就人身攻擊, 這個品德真是不及格....

你怎麼算成本? 如果您真的那麼厲害
那請您告訴我, 一台100萬的車, 如果租給人家以公里數計算, 要怎麼算成本?

以公里算最大的問題就是, 萬一租用的人都不用
你一毛錢都收不到, 而且租用品還一直在折舊中..
租個十年再還你, 公里數10, 看你怎麼收才划算

alazif wrote:
不開還租車,有錢人的想法無法理解...(恕刪)


反正以公里計呀, 我不開又不用給錢...這就是那個一直說要用公里數計費的樓主建議的方法呀..

Kevin Teng wrote:
GOGORO 月租是...(恕刪)


這是我看過最簡單易懂 又不失真的觀點 非常棒

連電池容量都有提出 不是只看到表面的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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