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好像有點歪了...總之,過去幾年的電動機車銷量告訴我們,這個補助名額真的會造成天花板效應我們期待的是一家能造出品質優秀、價格廉宜的廠商然還拿掉這些補助名額,這樣電動機車才能按造真實的市場狀況銷售我相信,只要產品好,起碼住1樓2樓、或者住電梯公寓的家庭都會有意願進行採購的因為這些人拔電池回家充電不至於太麻煩
地球国民 wrote:「大國的榜樣作用非常重要」。 所以當時美國不簽京都議定書是大國環保的榜樣嗎?當然不是,就是戰略考量與美國國家利益優先的前提。yungsheng_us2001 wrote:樓好像有點歪了.....(恕刪) 樓歪了是很正常也有益處的事情。本來任何一個議題會牽扯的範圍都很廣,如果限制自己的眼界那就會見樹不見林。
我完全讚同樓主的主張,這樣的電動車補助只是浪費錢, 確實這樣的補助沒有實質幫助到這個產業多少。更何況,很多政府節能環保議題的補助或採購都是掛羊頭賣狗肉,科技層次很低。因此電動機車產業也是要把實用性經濟性改善到漸漸讓受薪階級會產生興趣自己購買為止,這才是最實在的。 電動車目前目標應該只是爭取部分短距離移動的市場,一下想要取代機車也很不現實!常常我們會舉哪一個外國補助例子(不管是不是電動車)來參考,幾乎都是歐美已開發國家的例子,如果沒有訛傳的話當然是可以參考,但是參考價值不高!因為台灣壓根兒就不是那種等級的國家,不是說台灣不好哦。台灣畢竟只是中低所得等級,這個是事實,同樣的東西他們不管是政府採購或個人購買總是比我們輕鬆多了。而且在各位可見的將來,台灣也不可能趕上他們的。30年前應該很多5年級以為30年後台灣國民所得就3萬5了,沒想到現在完全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