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的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都是屬於違法商品


in2002 wrote:
我是良心事業都比他們...(恕刪)

IN大,顯然,這個租金的花頭很濃的.原來IN大有四輛呀,規模也不小了.
我的意思,作為遊客,考慮到安全因素,騎騎48*12.48*20電池的低速電瓶車就可以了,綠鑽車也合適.出去逛個兩小時就可以了.那麼花費350元也可以接受.
那種租一天的,也許可以是還開辦家庭旅館,順便出租一下電瓶車.實在沒必要用機車和重型電動機車的.若出了事故,影響會很惡劣,會被指稱為軟刀子殺人的.遊客是財神,首先要保證遊客安全(不是遊客自己說自己是安全的,就等於安全了),那麼以後就會財源不斷滾滾而來.
在大陸,觀光區通常只出租自行車,或者可以一起搭載電動遊覽車一路瀏覽.好象對於如何出租電動自行車,還無法操作.

地球国民 wrote:
IN大,顯然,這個租...(恕刪)


能用的只有兩台而已

因為沒錢買電池了

所以租整天都是一台回來換一台有電的

沒電的充電這樣

in2002 wrote:
能用的只有兩台而已因...(恕刪)

IN大,可以去搞一批簡易型的鉛電的車子呀.
kontou_k wrote:
我的小青怎麼上不了4...(恕刪)


目前電動車分級為四種等級:
(一)電動輔助自行車-以人力為主,電力輔助,最大行駛速率25公里以下,車重40公斤以下.
(二)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25公里以下,車重40公斤以下(不含電池).
(三)小型輕型機車-馬達功率小於1000W,最大行駛速率45公里.
(四)普通輕型機車-馬達功率大於1000W,最大行駛速率高於45公里.


第(一).(二)類-免駕照,免領牌,免稅金,只能一人騎乘.
第(三)類-需駕照,需領牌,免稅金,需保強制險,只能一人騎乘.(車牌為白底紅字)
第(四)類-需駕照,需領牌,免稅金,需保強制險,可二人騎乘.(車牌為綠底白字)


車牌為白底紅字,最大行駛速率45公里,沒錯喔!
剛才在馬路上,我竟然看到一輛見誠的簡易型鉛電車駛過.還是第一次看到.

地球国民 wrote:
IN大,可以去搞一批...(恕刪)


我是很想...

但是我不想要去道路救援時閃到腰

外加客人越騎越慢會抱怨
in2002 wrote:
我是很想...但是我...(恕刪)

IN大,這輛車如何?對於陸客來說,既滿足安全要求,也足夠滿足里程和速度要求.
電池:48V20Ah
電機:350W
扭矩:55N.M
續航:80Km
速度:35KM/H

地球国民 wrote:
IN大,這輛車如何?...(恕刪)


腳踏的我家是有6台啦...

但是只能單人而已

東亞綠能的EZ10





in2002 wrote:
腳踏的我家是有6台啦...(恕刪)

IN大,對待陸客,還是盡量提供輕型的交通工具為好.看看下面這條消息,

本報訊太不幸了!怎麼會到那麼高的地方學騎摩托車呢?發生這樣的不幸,家裡人該如何是好啊!5月29日下午2時許,在小西湖溫州商貿城附近的平台上,兄妹倆騎摩托車從樓上摔下來身亡,現在聽到最多的就是人們的嘆惜聲……

看到這樣的消息,該哭好呢還是笑好呢?按道理,"看悲劇發笑很不正常",可是,中國人也太不正常呀,連常識也沒有.
中國人沒啥自我意識,獨立人格的,而是依附性人格,即狗格.
當初四川大地震,台灣派遣救援隊,試圖在廢墟中救出受困者,可惜找來找去找不到人,只救出一條活狗.然後救援者只能自我安慰:我們想發揮人道精神,可惜找不到人,只找到狗,那我們就發揮發揮獸道精神吧.
連印度人也說,
我們印度還窮,只有一億是人(婆羅門),還有十億隻是動物.而中國呢?只有一個或幾個是人,還有十三億條只是狗.

地球国民 wrote:
IN大,對待陸客,還...(恕刪)


不是專給陸客啦~

是給陸客跟香港客用

他們有駕照的很少所以才電動腳踏車給他們

如果有人不會騎腳踏車就租電動車給他們會騎的載人

時速25也很難會出啥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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