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剩骨架的車,電池是原廠的???

Wow_Senior wrote:
看下照片跟監視器影片...(恕刪)


不是
看儀表板是中華EM-50或是80系列的
jack0000086 wrote:
不是
看儀表板是中華EM-50或是80系列的


中華可是自傲的原廠電池不曾燒過的

若真是中華的
星海藍說的是原廠電池就不攻自破了
靈長類 wrote:
專業, 我也是很好奇(恕刪)


大夥都這樣拐彎抹角的.也是啦,我們不要惹上這個麻煩事.
我想啦,只要車主沒去跟中華抱怨.
中華也不會來調查這個案例.
那某人就當然能繼續把大夥當傻子.

jack0000086 wrote:
不是看儀表板是中華EM(恕刪)


是啊,其實我想你應該看的出來本串留言的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哪台車.
然後稍稍爬文你也會知道有業者有地緣關係.
然後看點就是他過激的反應.

基本上我也沒打算跟他客氣,
即便我是大電動機車主義者.管你充電還是換電大夥都是環保好夥伴.
但他跟gogoro車主跟粉絲樑子結很深啊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cyt7241208 wrote:
去坐牢!!!!!!!(恕刪)


攻守交換一下啊

另一個怎麼都不出聲了
jack0000086 wrote:
不是看儀表板是中華EM(恕刪)


個人有一台Em-50,所以我也很好奇調查結果,希望不是原廠的出事

畢竟我都在家充,還是注意點好
cyt7241208 wrote:
去坐牢!!!!!!!
好恐怖哦 !!!

不過就是網路上的口舌之快
從沒聽過這種的會坐牢

你洩底了

*************************
法律最重刑責看起來會關~不過聽到多數就是賠償、道歉、易科罰金
跑法院也夠麻煩了
*************************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什麼是誹謗罪?那些情況下誹謗例外不受處罰?


**********
wonderzero2 wrote:
來看戲,通常說要告,(恕刪)


所以我有秀出來???

而且營業地址算個資喔...

你真是神邏輯~
asps946701 wrote:
**********(恕刪)


你圈起來的地方沒什麼問題

在這棟樓應該沒有人節外生枝

不過他曾說過我去他店門口徘徊.........."毀謗"
直接在公開論壇稱我100%有精神疾病.........."公然侮辱"

希望他有留意你的回文,不要只顧著告人,忘記自己寫過什麼~
我又沒說 營業地址算個資.. 我只有說 XXX有在01上公布 秀出 營業地址 嗎?

你真是神邏輯~ 你去問神啊

我還是那句話 你要如何 陳述事實 哪就不關我的事,如何推導出 就是"XXX"大大店門口啊!!!
如何得知 那就不知道了
你要是說 , 我是從 01論壇上的XXX 個人資料發表過的文章 找到的 那就沒問題 你的3和4 成立了
但如果你要用 網路 搜索 出來,你的3 就有問題
wonderzero2 wrote:
我又沒說 營業地址(恕刪)


如果不懂就別問

我沒有提到任何非公開資訊(財政部就可以用地址查詢)
單純比對店址跟事故地址而已

如果他把店收一收或改名,我就真的查不到了

看到網友說似乎不是延長線造成起火,我還想連絡記者告訴他拍到的鐵箱不是原廠電池
建議更改報導內容,順便詢問車輛製造商有沒有調查報告

車主住二樓不是嗎?當時工作室營登也在二樓
所以車子到底是誰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