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888 wrote:
商周這篇的主角是EM-50,10 AH電池,扣除補助後一台是三萬多元。
不能用補助的價錢來算,因為這是靠納稅人出錢買消費者車。
那種性能的合理價格本應該比補助後錢還低才算合理,有補助應該更低,而不是三萬多。
所以週刊才會說是納稅人的錢坑,這錢坑是廠商惡意造成的。
eagleeagle wrote:
我對電動機車要求不高,最高時速七十......就算六十也行,反正我很少超過六十;
但是起步、爬坡要有力不慢,加速順暢,省電,置物空間大,結構安全,而且不能太貴,
這樣人人買得起,才能造福世人,推廣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