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電池賠金也要苦主簽保密協議,這是哪招? 這種要求我從來沒見過
電池弄壞到底要賠多少? 沒人知道,沒人敢說
就像消費者去租車,車輛不慎損壞的部分要賠本來就天經地義,但是租車行不會要求消費者要簽保密協議!
如果要簽保密協議的話,那租車行發了,可以說車燈弄壞要求賠5萬,苦主到處張揚的話,賠償金就提高到10萬!看你敢不敢說!
魯拉拉拉 wrote:電池弄壞到底要賠多少,簽了保密協議又怎麼樣
連電池賠金也要苦主簽保密協議,這是哪招? 這種要求我從來沒見過
電池弄壞到底要賠多少? 沒人知道,沒人敢說
就像消費者去租車,車輛不慎損壞的部分要賠本來就天經地義,但是租車行不會要求消費者要簽保密協議!
如果要簽保密協議的話,那租車行發了,可以說車燈弄壞要求賠5萬,苦主到處張揚的話,賠償金就提高到10萬!看你敢不敢說!)
魯大跟許多網友都想知道,只是希望付出代價的是別人
這種算盤大家都會打
這件事其實也很好解決
就是賠錢嗎
而當事人就在那裏
只要魯大跟想知道的網友集資(最好是上限10萬)
並說服這個當事人同意(或許其他自願者也很多)違反保密條約
訊息是有代價的
一手交錢一手交訊息
問題是
有人會相信光想佔人便宜的嘴哥嗎
此事件應該是預防消費者得了便宜還賣乖。
簡訊催促江小姐多次卻不還,最後電池確定損壞了,但是求償不多,又怕其他消費者看到求償太低,造成放心違約的風潮,形成模仿久放效應,因此另簽商業機密保密條款。
才會出現「電池總價不過五萬,影響商業運作的保密條款竟高達十萬。」,就是怕不良影響擴大啊!
所以,前面的「不知道多久會刪」一文,剛好被網友挖出,建議GGR法務依保密條款對江霈小姐進行求償,以敬傚优。
人家都優惠少收了,僅要求不要大聲宣傳影響其他用戶,卻還這麼不識相,這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嗎?好歹替廠商運作想一下吧!
GGR電車有感應器與接收器,比一般油車更耗電,就算靜置中也會持續運作,會比一般車子更快沒電。因此,原廠才會希望在30天這麼短時間內回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