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電動機車都是用換電站付月租費的機制。但我就在想,為什麼不能像加油站一樣,騎多少然後換一次電付一次錢,而不是付月租費。例如我每個月付299 399但是沒騎到公里數那我不是虧,又或者我這個月心血來潮騎去環島,我就要多付那一公里就很貴的價錢。常看到有人說,電池不用錢嗎?維護不用錢嗎?但是加油站就不用建置成本、運油的成本、人力的成本嗎?
我覺得比較好的機制是,換一顆電池多少錢,然後電池商跟你保證最低可以行駛的距離(因為電池總是會耗損),騎多少算多少,這樣對消費者可能會比較好!
因各地區換電站密度不一、每個人使用方式不同等
或是考量到下一次的用車目的
車主每次在換電前保留電量都會不同
gogoro每顆電池約1.37度
但不可能把電池用盡才換,所以用換電次數計費=每次都收1.37度的電費
這樣更不合理
若以使用度數來計費,有人電量還有80%就換,有人用到剩15%才換,
其實用到乾對電池不太健康,剩餘電量都會影響到充電的循環次數,而且狂催的人更容易讓電池耗損,單以使用度數計對業者反而不公平
所以折衷的方式就是里程月租費,
缺點就是使用者不用對電池負責,所以才會計較里程被吃
但以現階段技術...電池充電與壽命若由使用者負擔,反而對使用者不利,沒兩年電池就爆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