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罷免』在台灣是個假議題!
跟公民團體一樣,是為了現在執政黨在野時,推政治利益用的,現在執政當家了,變『多數暴力』了!

Audrey103 wrote:
婚姻只是制度 不是...(恕刪)


可是你說的歐洲 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義大利等
同性婚姻全是合法化的
人家國家還富裕幸福的很
怎沒照你們說的亡國滅種

台灣一定好 wrote:
家國家還富裕幸福的很
怎沒照你們說的亡國滅種


不至於亡國滅種啦 但傳統家庭倫理會被顛覆,影響至鉅,

下列是美國通過同性婚的某些州的慘況

tw.news.yahoo.com/%E7%BE%8E%E5%90%8C%E6%80%A7%E5%A9%9A%E5%A7%
BB%E5%90%88%E6%B3%95%E5%BE%8C-%E7%8C%B6%E5%A6%82%E6%89%93%E9%
96%8B%E6%BD%98%E6%9C%B5%E6%8B%89%E7%9B%92%E5%AD%90-03033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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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同志沒有下一代,會亡國滅種",怎麼可能馬上會,或是明天會
是從地球歷史46億年以來,現今的物種那一個不是繁殖而來的(同性戀也是啊)。
這句話有錯嗎?或需要驗證嗎?沒有亡國滅種,是其他人的"付出"

那同同的論點,就等同同活得夠久去驗證,前題是要犧牲一堆後代,才知道錯。除非同同會進化單性繁殖。(那才是真正的第三性別)

西方的富裕、進步是可以互相學習,但也不必崇洋、媚洋
從歷史得知世界的強權,大家也是輪流做的,只要團結
而不是學他們做同性戀,國家就會強盛啊


像電影這樣嗎? 全國同性跟異性 規化在2個就近城市 由政府提供武器 訂一天殺戮日 在此24小時內 不管解決什麼戀的都不算犯罪 解決完後由政府統計人數最少的直接樸滅那城市的人 在此之前要國人同一在殺戮日 前一年由各地方機構辦理 未辦理者半年內樸殺 殺戮日開始前3天 請登記好性向的人民 去政府規定的2個就近城市 開始對戰 武器規格需一至 前3天由政府開放領取 哇 電影情界就正式上演了 誰拳頭大就撲滅另方就像歷史革命那樣

kolcol wrote:
像電影這樣嗎? 全...(恕刪)


電影看太多了...=.=

那也可能會像
國定殺戮日第三集一樣~
有人正計畫殺掉政府的老大...
其實同志婚姻見仁見智.不管喜歡或厭惡但是我尊重個人自由的選擇.只是目前所提要入法.這就有些需要考量.

結婚容易離婚難.如果入法.配偶有享有繼承的權利.但是依目前法律離婚原因第一排名原因為通姦.請問同性婚姻要上法院判離婚時如何舉證通姦?照目前法令其實是很死的必須規定到很詳細.口交不算性交叫猥褻.體外叫未遂.請問法官如何判定同志婚姻的守貞問題?

法令需有通用性一致性該如何修改?

所以是否通姦是否應一視同仁除罪化?男男或女女如何判定性騷擾?撫養需如何修改?男男撫養小嬰兒要如何餵奶?如何判定適與不適合認養?認養權如何中止?或如何審議?
脫衣陪酒目前被警察捉到是有罪的.那男男或女女呢?同志吧呢?同性目前法規中沒有規定.那法官要根據甚麼來判?

很多時候根本沒有想清楚.是否該修正法規再來談是否入法?一昧地用民粹挑動族群這也是沒有用的.政府好像扮家家酒依樣.隨時隨地隨便喊喊.

一例一休.假設公司叫我加班4小時.我加兩小時後請假.請問錢該如何算?法令都頒布了但是一問三不知.這政府也真是夠了?
台灣一定好 wrote:
可是你說的歐洲 英...(恕刪)


這樣死刑也可以通阿

國外也是和平 ...
warrenwang111 wrote:
其實同志婚姻見仁見...(恕刪)


同性不納入通姦罪,那只適用在異性婚

其他比照異性,有守貞義務 ( 多元成家之後就不一定 )

同性搞趴一樣照抓,法令只是說不能結婚

~ 現在被版上釘最死的是 同性霸王條款的領養機制


ps 某立委表示要除通姦罪 ...





chen0043 wrote:
這政府天天吵個議題...(恕刪)
同性議題直接廢除
儘是些有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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