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1.8萬元罰單 透天厝被法拍賤賣 祖先留下來的房子「被政府這個強盜搶走」、「逼我帶全家人去死!」

tourcura wrote:
欠繳1.8萬透天厝遭(恕刪)


當事人酒駕闖紅燈不繳就算了 還要老媽出來下跪 自己撇的一乾二淨
這種人讓他跑了以後誰要守法
jst1006 wrote:
當政府用盡各種方式你(恕刪)

看了其他的新聞,事實上這位從95年開始是欠繳了5萬多的罰單
不包含帳戶內曾經扣掉了41000
最後之所以剩下18000,是因為其他都因為追溯時效過了而無法再追了
所以要因為他一直擺爛不繳,就不管他一直放到全部都到期
然後他又繼續因為這樣不用繳,不用怕違規繼續上路製造交通危險
到真的出大事了才要怪政府為什麼放這種人開車上路嗎?
mourningtw wrote:
看了其他的新聞,事實(恕刪)


執行署去拍賣他跟他家人的唯一住所
跟他要不要開車有什麼關係?
kantinger wrote:
執行署去拍賣他跟他家(恕刪)

拍賣房子之所以會跟他開車有關,不就是因為他開車違規被開單嗎
所以他以後開車繼續違規,然後一直只有這間房
政府就算了,反正不能拍賣?
如果照這樣說,那朋友借他三萬,然後他一直不還
朋友只能當作三萬不見了,因為他只有這間房子不能拍賣?
或者是他開車路上撞了正在騎老歐拖敗去上班的我
結果人沒事,車毀了,因為老車值沒多少錢,他要賠我10000一直沒賠
因為他只有一間房,所以我就只能鼻子摸摸算了?
而且他真的很可憐嗎?他還有一間房子,拍掉了不是沒錢拿回來
社會上一堆人全家還是租房子的,連房子都沒有,罰單來了還不是乖乖繳
罰單很大張一時沒錢就乖乖薪水裡面被扣錢
到底是乖乖被扣錢的比較可憐,還是擺爛死活都不繳的比較可憐?
或者在你眼中守法遵法很傻?應該就是大家都拖著不要繳?
他如果真的要這樣做,請學那些大戶,把房子過到小孩名下
那他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
罰單也不繳,脫產也不做,最後被拍賣掉到底要怪誰?
finepupil wrote:


你錯了

民眾房...(恕刪)

要怎麼證明這些都是是你的財產?
jst1006 wrote:
當政府用盡各種方式你(恕刪)

欠政府幾百萬上千萬的人一大堆
政府最好有差1萬8
為了1萬8用大砲打小鳥
把百姓房子拍賣造成上百萬損失
那個執行官當初如果有預料這種結果
還查封得下去嗎
真的用盡各種方法了嗎
強制執行法第50條規定:「查封動產,以其價格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客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者為限。」依同法第113條也為不動產查封所準用。當債務人被查封的財產價值,超過其債務金額、利息、執行費用時,即屬於「超額查封」,法院查封之標的價值大約與債權額及應支出費用大致同等時,便應停止查封,以保障債務人之財產權遭到過度侵害。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假設如果故意不繳
有不動產都不繳了
沒不動產的話會比較願意繳?

本案就像江國慶冤殺案.監察院也立案調查.
行政執行署也發公告暫停點交
就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當今社會.真的酸民文化.還真的有人網路號召
去毆打犯罪嫌疑人.然後再受訪是正義人士.
讓自己捲入官司!!
此風不可長!!
我是台灣人


公務員 走私香菸, 緩刑。

人民欠 1.8 萬, 房子被法拍。 還被說成刁民。

要是覺青, 就變成 公民不服從了。

這就是民進黨 政府啊。

從頭到尾就是個獨裁政權, 只是嘴巴一直喊人權而已。

很可惜 你不是人啊。 有特權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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