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童拿錯安全帽隨即歸還失主堅提告.


taiwan2008 wrote:
上月23日麥德姆颱風...(恕刪)


理論上沒事因為他沒有犯意,他的本意是很單純的拿錯而已,而且又有歸還。
公訴罪又報了案 是誰可以決定要不要辦 應該不是失主也不是警察吧

用完了才歸還叫做隨即歸還

可能就是出去吃個飯所以偷懶借用一下

誰家的八歲小孩會自己去別人的機車上拿安全帽 會不會是媽媽叫他去拿的

媽媽可能應該沒說實話

搞不好當場說實話 失主就原諒他了
一直拿國小模範生和癌症在模糊焦點
看來事件並不單純


如果只是拿錯安全帽為甚麼要一直強調"模範生和癌症"
doc92018 wrote:
誰家的八歲小孩會自己去別人的機車上拿安全帽 會不會是媽媽叫他去拿的

媽媽可能應該沒說實話

搞不好當場說實話 失主就原諒他了
(恕刪)




失主應該知道未成年小孩不罰

但堅持提告就是要給這位做不好示範的媽媽教訓

不告而取謂之偷

從這樣媽媽扯東扯西一下子小朋友模範生,一下子賠十倍還對方

就知道不是只有拿錯那麼的簡單

真的拿錯坦蕩蕩,拿出兩頂同款安全帽自然沒事

我相信真正拿錯的人碰上這個狀況

應該是蒐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去為自己申冤

而不是在那邊裝可憐


之前有人騎錯同款別人的摩托車,比對後真是如此也是判無罪,法官又不是白痴





這些記者的安全帽不見

去別人的摩托車上撿回來都不檢查

是否真是自己的就直接戴上?

都不怕汗臭味? 也不怕拿錯別人的吃上官司?

更何況有幾個家長會買大人用的那種一千多塊的安全帽給小孩戴?

一切劇情都非常不合理阿








什麼風會把一頂安全帽這麼準確剛好的從一台機車上吹到另一台機車上放好?
機車變成罵人的形容詞是有原因的
我感受到社會還是有冷靜明理的人!!

01才是社位的指標啊....

一面倒的說法令人起疑,我想那時候在警察局說法也沒人出來證實是怎樣....

那位媽媽在訪問到後面說對方的時候那個嘴臉,我想很多事情是網友們沒看到的...

ひとりでも 傷ついた夢をとりもどすよ

martylovesu wrote:
當然,武姓車主,是行...(恕刪)


我跟M大想法一樣

現在的新聞真的是看看就好 一定要加上自己的想法

不過現今社會最大亂源就在新聞媒體 一堆理盲濫情的人(看蘋果新聞的回應)

完全就缺乏求真的能力 完完全全就被牽著鼻子走

這個新聞一出來 難道大家都不覺得奇怪嗎

1.媽媽從畫面左上角騎出來 小孩卻從畫面另一邊拿了安全帽過去

2.完全就沒有另一方的採訪 誰曉得真實性到底為何 說不定拿安全帽那一方

一開始態度令人不爽 才會讓失主想告他

3.這種事 這種標題完全就是騙一堆鄉愿來炒高這個新聞的價值 有點法律知識的都知道

這根本不會判刑 甚至到不了法官那邊

另外 告訴記者 自己單親 罹癌 小孩模範生 無非就是想要博取同情 也真的達到效果了

可是 如果 我說如果這個媽媽是偷了人家帽子 難道這些背景就可以赦免她的罪了嗎?

這個事件真希望可以完完整整的客觀報導 是真的拿錯

還是一開始就有心"拿錯" 畢竟監視器畫面動線怪怪的

不過依照台灣這種鄉愿的程度 應該是被拿安全帽的被罵慘 沒有媒體想去客觀報導吧~~



這是新聞影片,是民視新聞,影片來自youtube((請看這個新聞影片的0:32~0:42的部分便可知曉))

如果我沒有看錯,這個小弟弟拿的安全帽似乎是媽媽要戴的...顆顆...

我先說我一開始看到這篇新聞的看法

首先我有點生氣,我想說一個大人怎麼會去針對小朋友呢?

之後我冷靜看了一下報導發現了諸多疑點:
(1)八歲小孩子怎麼可能戴的下大人的安全帽,更何況這頂安全帽不小頂
(2)再來失主是發現安全帽不見才報案,失主在報案前根本不會知道安全帽是被一個八歲小孩拿走的,所以記者報導內容一直去導向一個大人一開始就去去針對小孩這是不客觀的
(3)我是先看文字敘述的報導,再看新聞影片,發現影片有監視器畫面,小朋友拿了安全帽,媽媽先騎車到馬路,但媽媽似乎沒戴安全帽,小朋友也沒戴,有騎摩托車的人都會先戴好安全帽再上路,但媽媽從發車到騎到馬路上根本都沒戴安全帽,而且戴的那頂是小弟弟拿給媽媽的,小弟弟從頭到尾根本都沒戴安全帽,所以真相是...?


心得:這小弟弟是很可憐啦,但安全帽失主更可憐,安全帽颱風天被偷已經很不高興了,公訴罪又不是說撤銷就能撤,卻被媒體抹的那麼黑,加上一堆網友一直罵失主,更揚言要肉搜,哀...真的覺得身心受創的是失主不單單只是那小弟弟阿...
Osm wrote:
試想,就正好要約網友上賓館,就這麼一搞沒上到,這損失要跟誰求償?)


約了小姐去打砲

見面了才發現錢包被偷了

不對!是被借走了..


小姐你可以等我一個小時嗎?

我的錢包等等會回來的!
看起來
這年頭

有沒有犯意有沒有錯該不該原諒
不是法官認定
都是媒體和鄉民說了算


如果沒有犯意
又何須上媒體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利用與論逼對方就範
生病又如何?資優生又如何?
這兩點可以當作犯罪不該告的理由嗎?

真的那麼剛好自己安全沒拿出來
剛好隔壁車上有一頂一模一樣的安全帽???
從別人車上拿走安全帽完全不確認就當作自己的???
真的有人認為這樣是理所當然全無犯意???


從頭到尾都是媽媽單方面的說詞
有人聽到失主說當日狀況嗎
一堆理盲又濫情的鄉民不責怪疑似偷竊犯
反而責怪被害人「為什麼你不原諒他?」
難怪現在是媒體鄉民治國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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