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1.8萬元罰單 透天厝被法拍賤賣 祖先留下來的房子「被政府這個強盜搶走」、「逼我帶全家人去死!」

dohan8850 wrote:
台灣最垃圾的行業就是律師法官檢察官
同樣一件事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說法
有罪無罪都可以寫一份判決書
有罪就拿有罪那份
沒罪就拿另外一份
反正他們都是對的(恕刪)


基本同意,多數法官執行官等都是

台灣最沒有公平正義的地方,法院是其中之一
欠1.8萬 很多嗎?

有人如果欠你1.8萬,你常識 情理 上,(如果你有權力)會去把他家給法拍掉,還錢嗎?

如果一般人民 常識 情理上,都不會這麼做,

那政府為何 【敢】 違背一般民眾的常識 情理,去把人家房子法拍掉????

連黑道都不敢這樣做。



笑死人了。 政府的做法 根本違背人民的常識。


因為你不是刁民, 你是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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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 官 公務員 走私就叫 超買, 犯罪 就是 緩刑啊。
發生在台灣,這個叫政府依法行政
發生在對岸,這個叫共產黨割韭菜
這是白癡法律......為了一萬八你法拍他的唯一房子.......

他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政府卻每個月花費一萬多給他..........

然後浪費更多社會資源.....

是誰賺到了????一棟房子你拍賣一百多萬...他能花多久??

紅單要繳....但不是讓老百姓變成中低收入戶.....如果用這種繳法...沒多久換政府破產

笨蛋的執行團隊
huang635555 wrote:
居住正義的不出來聲援嗎?(恕刪)


「居住正義」那是老馬當總統才有

現在綠綠執政,綠媒+綠覺青忙著吹捧造神很忙沒空
菜包817 wrote:
欠繳1.8萬元罰單 3(恕刪)


本案先前已有01討論串...請享用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045244&p=21#76946305
居住正義是喊假的,用來洗資歷

不是要幫住戶,是要幫自己

資歷洗完了,就是要走馬上任

住民賤戶,誰理你啊

依法行政啊,不合法不守法該死
old_hsiao wrote:
唉,可憐啊,比較想知(恕刪)


不管投給誰都是會被強制執行
總統還管這種事?
欠政府的錢比欠地下錢莊的錢還可怕
algerno2 wrote:
這是白癡法律....(恕刪)


不同執行單位,有不同的預算收支
這也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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