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偷世界的智財權...?多嚴重?

智慧产权这种东西不要太当真,落后国家的政府的任务是尽快追赶世界先进水平,而不是保护外国用知识产权构筑的技术壁垒赚取高额利润。只要是对自己国家发展有利的就要做,不管符不符合发达国家制定的价值观。知识产权这种东西,从好的方面来说是保护发明创新,从坏的方面来说是强化有先发优势的一方,阻碍落后者追赶先进。中国政府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不盲目追从发达国家设计的制度,我觉得值得称赞。

Hamata wrote:
當年滿街都是 仿冒的 Apple II 電腦, 見證台灣經濟奇蹟

台灣只能仿外觀
螢幕轉到正面~作業系統還只能用windows...或是理工宅在玩Linux

大陸可厲害了
可以山寨一部與Toyota Altis一樣的車子~
零件還可以共用XDD
但看輪軸還是會漏了餡兒
timrestart wrote:
偷智財權
還有強制技術轉移
到底有多嚴重啊?
有沒有實際案例啊?...(恕刪)


也许是年轻人的想法不同,不过我觉得现在台湾人的思想很收到局限,好像只要一涉及中国,就突然无法从长远客观的方向思考了。

偷IPR这件事是对是错,有多严重,要看我们是从那个角度来看这件事。

如果是当时的世界强权,如宋朝的中国、19世纪的英国、现在的美国,被别国偷IP是非常严重无法忍受的事。毕竟谁愿意自己的东西被小偷偷走?

如果是当时的发展中国家,如中世纪的欧洲、19世纪的美国、1960年代的日本、这二十年的中国,这是国家发展的最快而且必然经过的路。

十九世纪时代,美国就是偷取英国技术才开始了工业革命(Khan & Sokoloff, 2001: 237),而且这种偷取完全是由美国政府发起的(Raustiala & Sprigman, 2013: 29)。

美国的Copyright Act 1790第5条还明确写了“美国法律不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

换句话说,美国的IPR受到保护,外国人的IPR美国人可以自由窃取。当年英国作家迪根斯(Charles Dickens),在高调呼吁美国保护著作权的时候,还曾被美国媒体以“死要钱”羞辱了一番(Tomalin, 2011: 128–132)。

现在美国强了,有自己的IPR了,自然不愿意让别人偷。这几年大陆自己的IPR越来越多,所以保护的法律越来越健全。

说到这里,历史的轨迹、和国家发展的考量,应该都是不难理解的。从道德角度来说,偷窃当然是不对的。但是在国与国之间的博弈中,除非一个国家心甘情愿永远落后,不然IPR偷窃是常态,也是个每个强国都曾经经过的过程。
對於五六年級來說,請回想小時候,電玩店裡遊戲機破解改晶片玩盜版片的風潮,盛不盛行?遊戲片每片只要50~100元玩得爽不爽?後來被美國用301條款施壓才改善,那時電玩店還會有警察去稽查,來買盜版遊戲光碟的消費者,還被老闆拜託不要高調手上拿著在街上逛,電玩業在當時僅是冰山一角
This is what Japan did







donfan wrote:
對於五六年級來說,請...(恕刪)


這個很有印象喔~

超任和PS改機..嘿嘿 !!

還有光華商場騎樓下的大補帖

*大補帖還有黑心貨的..光碟裡面內容還跟廣告單不一樣...
donfan wrote:
對於五六年級來說,請...(恕刪)

沒錯!
很懷念的時光……哈哈
那時全台產業幾乎都仿冒成功,
只有汽車業失敗……
大陸上市公司也偷我的智慧財產權啊,我去告這家公司,最後一二審法院都判決對方確實盜了我的智慧財產,
因為複製我的產品裡面有我公司的隱藏防偽商標,這個是抵賴不掉的事實。
但我敗訴,對方免賠,原因是客戶要對方生產的,對方做不出來,所以複製了我的智慧財產產品去交貨,是客戶授權他們做的,
意思就是我告錯對象了,我不應該告生產商而是必須去告我的客戶,這種判決我也無言以對了。
以後只要虛設人頭公司下單,盡量侵權吧,因為生產的無罪,下單的有罪。

gray48816 wrote:
台灣只能仿外觀螢幕...(恕刪)

連顆核二廠螺栓都只能天價購買,被老外當盤子敲

万里船 wrote:
智慧产权这种东西不...(恕刪)


智慧財產權一開始就是歐美這些先發達國家搞出來壓制其他落後國家追上來的手段
一個處於產業落後的國家首先目標不該用盡手段富國強民難道要去保護那千里之外
吃香喝辣的先進大國嗎??

最受不了的就是一堆華人不站在自己同胞的立場用腦袋老是覺得自高一等跟著那些
種族歧視的白人站一起看不起其他非親歐美華人, 在那指指點點嘲笑嗤鼻, 殊不知
白人也只把你當做二等公民不認為你有資格與他並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