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再成世代對立戰場 衛福部擬變更適用對象


fuzzy37
wrote:
現在的世道
男的都可以自認是女的
年輕人自認是老弱婦孺 

戴著有色眼鏡
眼前就永遠無法看到純淨
大家都覺得政治亂、媒體亂
卻不願意關掉電視、讓自己安靜去做好事
甚至想加入論戰,滿足自己曝光被別人看到
看看新聞FB的標題跟留言,都比內容還精彩
就印證了這件事
看熱鬧的慾望>解決問題
所以只要我沒錯,不是我的責任,就可以繼續火上澆油,增添更多話題
無戰無爭的社會,好像也不是大家所追求的?
stoak wrote:
博愛座再成世代對立戰...(恕刪)


再反思一下,如果今天全面取消博愛座。

有人會讓座給需要座位,且看起來沒問題的年輕人嗎?

我個人坐這種大眾交通工具都是用站的,除非是那種一個車箱小貓兩、三隻的那種。

不過這是我個人作法,你覺得想坐就坐。

我覺得應該是:處處不是博愛座,處處都是博愛座。

但是以現在大部份人的觀念,我坐了,我讓不讓是我的自由。

以這個案件來講,該年輕人不舒服坐博愛座,難道整車的人都不舒服嗎?

我當然知道這老人過份了,不過連超思標上億雞蛋、小吃店標疫苗案都可以接受了。

這個老人有什麼大問題呢?應該不會整車都沒支持綠黨的吧?

如果是我在該車上,我一看到在吵,我就會馬上讓位給該老人。

這沒有什麼對錯問題。真的不需要為一個座位,搞到這種程度。

老人打人有錯,但這女孩推他,萬一老人出事,這女孩也會負相當責任,值得嗎?
JasonQ
不默而生 當你把問題歸結在世代對立,代表你根本自己陷入年齡的爭議而不願意看清事實真相
best6888
超思標上億雞蛋、小吃店標疫苗案,我沒有接受哦!
JasonQ wrote:
而且,老人動手了,不是嗎?
相較於看似正義的那位年長者,座位上的年輕人並沒有跟他謾罵或是動手,不是嗎?


我可沒說老人動手是動的
但老人開口要人讓座位是於法有據
對手的老人他要負自己的責任
不是也有人動手和謾罵老人嗎
你帶著有色的眼鏡都沒看到嗎?

依照現行法律: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
那一般自認很弱的正常年輕人看到老人需不需要、應不應該讓坐?
chuway wrote:
取消就好、人人平等
對於弱勢的人,需要幫助的人就直接提出(或透過其他方式表達),
讓你是情分,不讓你是本分


那你一定也贊成取消所有弱勢、生育福利

不過未修法之前
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確實能優先乘坐的博愛座
一堆自認身體很弱的年輕人就不要違法博愛座
JasonQ wrote:
法律也只規定,大眾運輸必須有一定比例座位提供給身心障礙與老弱婦孺使用

從頭到尾都沒有限制博愛座只能給上述同胞使用


要引用法條請完整引用
你可不要自己亂寫
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
優先乘坐的意思還有需要我再去GOOGLE告訴你嗎?
Kevin567 wrote:
如果是我在該車上,我一看到在吵,我就會馬上讓位給該老人。

這沒有什麼對錯問題。真的不需要為一個座位,搞到這種程度。

看來你是不了解這類老人
你讓位給該老人,他不會要的
他就是要坐博愛座
下面這個案例就是
隔壁明明有兩個空位,他就堅持要坐博愛座
還有之前有個大作家,要求年輕女生讓給他
人家不讓,他一直在魯
有在現場目擊者稱,有其他人願意讓座給大作家
他就是不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b4UM9WDMVs
不默而生 wrote:
我可沒說老人動手是動...(恕刪)


你沒看清楚新聞報導內容嗎?

29歲的當事人當場就反應他肚子痛,也有需要座位,所以不能讓座

那麼

為何另外一位相對高齡的當事人不願意採納? 有何資格不採納?

然後開始在公眾場合指責對方、謾罵,甚至於引來其他旁觀者的反駁與制止?

歸根究底,是否這位相對高齡的當事人,甚至於“你”都不接受非高齡者對博愛座位的需求?

以至於,採取不相信、不接受、也不驗證的態度,用自己的主觀意識凌駕對方的回應?


這種態度,才是博愛座真正爭議的起點

博愛座的設置沒有爭議,有問題的是在爭取使用博愛座過程的人的態度

長期以來,大多數人都有自己應對博愛座位需求的方法

但是少數人的作為(不分年齡高低)引發了社會的討論與反感,才會在媒體氾濫以及網路唾手可得的當下被擴大討論,也被有心人士當成遂行自己政治目的的藉口....

衛福部修法方向是對的

博愛座當初立法的旨意就是為了照顧體能弱勢的國人,所以明定“身心障礙與老弱婦孺”的資格。

經過長時間以訛傳訛的誤解以後,博愛座被少數人當成高齡者專屬的福利,造成了爭執

如今,修法將文字定義的更清楚,方向是對的
and50cc
那個男人那個來了,所以肚子痛?
JasonQ
and50cc 旁邊女性路人都不質疑了,你在現場?
不默而生 wrote:
要引用法條請完整引用...(恕刪)


“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

首先
立法的對象是“大眾運輸工具”,不是使用者

其次
優先使用不代表拒絕其他人使用

最後
身心障礙及老“弱”婦孺

你不是都google過“弱”的定義了,為何堅持體弱的年輕人不能使用?
JasonQ
and50cc 你可以推動修法,把弱拿掉,或是限制老才能用
and50cc
這要留著去嘲笑那些弱的年輕人
過期無效 wrote:
看來你是不了解這類老...(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

這些人,明顯把自己當成博愛座的特定使用者,博愛座屬於自己的專屬座位....

要糾正的是這種行為

而不是花了大把時間去討論“為何體弱的年輕人不能使用博愛座”?

甚至於,屢屢拿出“自認體弱的年輕人”來隱含對其的嘲諷?

因為他年輕,所以直接喪失使用博愛座的資格? 連入門參與評比的機會都沒有?
and50cc
老人看起來是老的,能辨識,好手好腳的年輕人看不出來很弱,那掛個東亞病夫的牌子吧?
不默而生 wrote:
我可沒說老人動手是動...(恕刪)


其他人對老人的反擊,你算在年輕當事人頭上?

你走在路上被機車撞了,結果你怪早上跟你吵架的鄰居?

當你把問題偏執的認定是世代對立

你已經不問是非的先入為主認為年齡才是重點

根本用有色角度忽略了“身心障礙”、“弱婦孺”的需求

這才是真正造成社會反感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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