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新聞某某殺人犯有悔意或者法官說他有教化改過的可能因此給他機會而輕判但一般民眾觀感卻不是如此認為是恐龍法官我建議入是哪個法官覺得犯人會改過而判的較輕那可以阿但是如果出獄再犯把第一次說有教化改過自新的法官抓起來關好嗎
都是念過書的人了解一下啥叫"人權"為啥全世界會重視人權為何全世界會推行"廢除死刑"去看看法院的宗旨、目的再看看監獄的宗旨、目的最後客觀地去看最近的判決就能知道為啥要那樣判當然~~後台硬能關說收買法官的例外不要當憤青搞民粹看到黑影就開槍
在台灣當法官是一個很奇怪的職業,整天埋首案卷裡與現實社會脫節,人權團體講犯人也有人權,人死了只是具屍體講人權沒意義,酒駕在先進國家等同故意殺人,台灣算過失傷害,盡早採用陪審團制或許判決比較能符合社會觀感
ufcyc wrote:酒駕在先進國家等同故意殺人,台灣算過失傷害... 這事得立法院解決.....盡早採用陪審團制或許判決比較能符合社會觀感 哪天不小心您上法庭,碰到對手是操弄媒體網路高手時,所謂「社會觀感」可能就沒那麼了不起了.前幾年軍史館姦殺冤案應該都遺忘了,那就是「社會觀感」下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