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新聞
某某殺人犯有悔意
或者法官說他有教化改過的可能
因此給他機會而輕判
但一般民眾觀感卻不是如此
認為是恐龍法官
我建議

入是哪個法官覺得犯人會改過而判的較輕
那可以阿
但是如果出獄再犯
把第一次說有教化改過自新的法官抓起來關
好嗎

barkley小廖 wrote:
前些日子看到新聞某某...(恕刪)


你說好就好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沒有夠硬的國格、沒有夠硬的司法、沒有夠硬的公權力...
也難免連法官都軟趴趴....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不管怎樣,支持法官法,法官是鐵飯碗

就算判決錯了,也沒什麼多大的責任

導致恐龍法官肆意妄為,現在有了法官法,法官也不能太囂張

都是念過書的人

了解一下啥叫"人權"
為啥全世界會重視人權
為何全世界會推行"廢除死刑"
去看看法院的宗旨、目的
再看看監獄的宗旨、目的

最後客觀地去看最近的判決
就能知道為啥要那樣判
當然~~後台硬能關說收買法官的例外

不要當憤青搞民粹
看到黑影就開槍
不是很懂法律
對應該判死而不判死搞無期徒刑
似乎是現在法官判決的趨勢(某人權公約影響嗎?)
只是
到底中華民國有沒有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這條文,而且在獄中必須工作才有飯吃
如果是這樣
不判死
我沒意見
在台灣當法官是一個很奇怪的職業,整天埋首案卷裡與現實社會脫節,人權團體講犯人也有人權,人死了只是具屍體講人權沒意義,
酒駕在先進國家等同故意殺人,台灣算過失傷害,盡早採用陪審團制或許判決比較能符合社會觀感
ufcyc wrote:
酒駕在先進國家等同故意殺人,台灣算過失傷害...

這事得立法院解決.....

盡早採用陪審團制或許判決比較能符合社會觀感

哪天不小心您上法庭,碰到對手是操弄媒體網路高手時,
所謂「社會觀感」可能就沒那麼了不起了.

前幾年軍史館姦殺冤案應該都遺忘了,
那就是「社會觀感」下的產物.
媒體隨便下個標題每個人都自己認為自己是法官了...
一大堆人連法官跟檢察官都分不清楚了
真不知道連判決書都沒看過這些人怎麼會認為自己有資格討論司法問題....
所以才有人說

死人沒有人權

死人的正義去哪了?


睿鞅 wrote:
了解一下啥叫"人權"
為啥全世界會重視人權
為何全世界會推行"廢除死刑"
去看看法院的宗旨、目的
再看看監獄的宗旨、目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