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股東會紀念品中,中鋼往往能創下最高討論度!中鋼公司今(18)日曝光「精緻鈦ONE戶外型環保餐具」,超實用功能令網友大讚「總是不會讓人失望」。不過,有網友發現,此紀念品與「源源鋼藝」的商品外型激似,傍晚該品牌發文回應「被蹭設計了」,引發網友陸續要求中鋼表態道歉。
網路論壇瘋傳中鋼紀念品涉抄襲,設計品牌「源源鋼藝」傍晚在臉書發文「終於可以公開說了」,並稱對方「某上市上櫃公司」表示,去年與這間公司來回討論多次,負責的單位也到「源源鋼藝」工作室,當面討論想與品牌其中一項「口卡餐具」商品合作,也詢問貼牌、聯名合作的可能性,還有專利授權、專利號等等。
「最後這間公司選擇採用幾乎整碗端掉我們的方式,不管是產品設計、文案、整個使用方式與體驗,我們花上大量時間去完成的作品,基本上都完完全全跟我們相似!」,「源源鋼藝」指出,不管幾億的大訂單,都不能接受貼牌,這是經營原則問題。「我不想說抄襲了」,恭喜他們成功研發設計,「有這麼大的公司認同並且實踐我們創造的體驗,還是滿滿的成就感」。
至於,商品的相似程度,「源源鋼藝」直言,其他細節給大家自己判斷,這就是台灣目前的品牌環境,「被蹭設計了,那是否該來蹭流量了?」,同時附上一張黑白色的產品照片。
源源鋼藝 uanuan:要賺錢也不要失去本心和初衷
百萬股東最關注紀念品 中鋼:精緻鈦ONE戶外型環保餐具
個人積分:2923分
文章編號:84666248
我個人判斷中鋼應該是沒事的,
最多是輿論的壓力,
應該是源源不願意貼牌,
中鋼與源源接洽後,
判斷應該是沒有專利問題,
加上製作上不難,
如果自己生產更省錢,
所以就自己設計自己做了.
以專利來說,
源源若有專利,
方法專利有發明與新型,
但是看一下市面上的產品,
收納變成使用方式,
源源是用插入卡榫固定,
中鋼與晉易是用水平旋轉,
秒食是用翻轉,
因此侵權機會不大,
除非源源很早以前就申請專利,
並將各種收納變使用的各項機構方法都寫入,
中鋼的旋轉方式特徵剛好有中.
而且大部分的專利進入法律階段很容易被證明是無效的,
就是這點子早就有人公開過了.
另外是設計專利,
就是外觀,
因為叉子3叉與4叉這種都很普遍,
湯匙或是叉子的外觀曲線最多是好看不好看,
要能說是明顯特徵拿到設計專利蠻難的,
就算能拿到保護的範圍應該也是很小.
因為中鋼一開始有與源源接洽,
所以源源當然會覺得被抄襲,
但是中鋼或許也有跟別家談過,
有沒有侵權問題要看源源的專利內容怎麼寫會比較準.







jeel54321 wrote:
這侵犯的是著作權法,不是專利法!
著作權是設計一誕生就自然存在,不需要去申請!
搞錯了吧?
這要用著作權保護應該更難了,
哪個特徵可以用著作權?
中鋼又不是直接拿源源的設計圖或製造圖去加工製造,
如果源源的產品著重於功能,
那應該申請發明或新型專利,
如果著重於外觀,
應該是申請設計專利(外觀),
根據源源的描述,
中鋼有詢問關於專利的問題,
可見中鋼是有注意到侵權的問題,
中鋼是大公司,
本身應該都有自己的法律部門,
也有經費請外面的專利事務所專業的專利與著作權人士做評估,
所以我認為要在專利與著作權的法律層面來提告中鋼,
勝算微乎其微,
源源的論述中也沒有提出自己有哪項專利,
我認為源源有評估過法律上沒勝算,
只是訴諸於輿論,
順便幫自己打廣告吧!
tgdlyg wrote:
搞錯了吧?這要用著作(恕刪)
你說的對,不過還是可以告 ....
雖然二審法院認為,包款設計不是美術著作,不受著作權保護,但可以用公平交易法第25條的「顯失公平行為」中的「攀附他人努力成果」的概念,認為被告的行為就是一種攀附他人努力成果之不公平競爭行為[6]。
包款設計不申請設計專利,直接以著作權法保護可行嗎?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