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現在服務業真的人難找...
因為湯湯水水的,不過二度就業就是新鮮人...
不過大大我可以給點建議...
雖然對勞工(我)有點不公平,不過以我過去的方式來說,我有幾個建議
1.常態性底薪可以稍微下降一點(甚至可以用鐘點算)
2.公司的利潤提撥一定的比例做獎金
3.公司發季獎金、年終獎金由利潤撥出
4.一定比例的績效獎金(自己評估,不宜過高)
或許會有人砲我
但是過去在幫服務業規畫薪資制度的部分,我都會大致這樣規劃
當然在某種程度來說,還是要看各產業狀況而定
至於比例多少,我覺得公告即可,讓員工知道,他忠誠度愈高,自然獎金就會多
甚至可以去當店長(看員工自己的生涯規劃)
甚至培養他去創業(跟著你跑,學當老闆)
有的員工是會感念的,你遇到不會感念的,那...只好祝福他們了,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