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ble888 wrote:檢舉當然有用啊,像我弟的公司當初連勞健保都沒有被檢舉後就乖乖辦了,台灣的老闆真的很黑心搞到勞基法是公務員在使用的,真好笑 最好勞資法是公務員在使用...很多公務員弱勢到無處申冤..勞工還有勞基法..公務員..超時沒超勤可以領..以消防員來說..放假..常常被停休..每個月超時工作到爆...實在很搞笑...
cougar2015 wrote:才上班就想放假,營造業工程人員是不休週六. 所以營造業現場沒啥年輕人願意進來這一行不是沒有原因的~姑且不論因為行業特性,營造業現場人員能不能放週六這一點~才上班就想放假 -- 放假不是本來就該有的嗎?~
seatree wrote:要假日不趕工很簡單啊,先叫政府的公共工程的工期計算取消用日曆天跟限期完成,全部都用工作天來算,這樣慢慢的假日就越來越少會有人施工了。 ~政府帶頭 "違法" ,民間企業當然跟進~正經一點來說~還是要回到行業特性啦~樓上有人提到工廠的三班制,其實工地也不用綁得死死的限制每個人都只能月休四天~做工地嘛,工進安排得當,有人施作時工務所別放空城,沒啥道理不能隔周休二日啊 -- 當然,要是工進排休就是了~這樣的標準應該已經很低了吧~
cougar2015 wrote:別人進營造業是學技術學經驗沒這認知去當臨時工吧...(恕刪) 那要不乾脆別發薪水啊~『給你時間空間學技術學經驗,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想領薪水?~』你說是吧?~如果營造業界還都是這樣的管理思維,沒啥新血進入一丁點都不用意外~
小嘟嘟上街去 wrote:我只做不到1個月.....(恕刪) 這種情形只要去檢舉,一定會罰,而且根本不用舉證,為甚麼??請問貴公司有在建地設打卡鐘嗎??如果有,依規定出勤紀錄要保管不得隨意銷毀...如果沒有設打卡鐘,光這點就可以罰....而且資方無法舉證你的差勤是否異常,換句話說,只要有員工去檢舉,勞工局就會做勞動檢查,你可以上網去查看看,這種超時工作的,還沒有資方獲勝的紀錄,前提是,勞工要有勇氣去檢舉......
Shuuta wrote:那要不乾脆別發薪水啊~『給你時間空間學技術學經驗,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想領薪水?~』你說是吧?~ 如果營造業界還都是這樣的管理思維,沒啥新血進入一丁點都不用意外~ 老闆、長輩總愛說年輕的怎樣不耐操薪水都不夠生活,生活私人時間都被上班佔據,重點還不給錢,誰做的下去平平在工作,為啥國外可以很準的工時、領的前又比台湾多,又有尊嚴,台湾就辦不到?違法亂記的事情可以凹成這是應該的,政府的法規是參考
我爸本身也是在高雄的營造業上班,我爸營造經驗很豐富,是那一種應徵時可以和公司談條件的那一種,他曾經在一家還蠻大的營造待過,但一段時間就離職了,原因是他說公司的老闆像流氓一樣(或許就是流氓),然後公司的人又互相勾心鬥角,後來找了一家較小的公司待,薪水沒少然後又不像大公司一樣有業績壓力,反正他的經歷也不需要大公司的光環加持了。總歸來說,他說營造公司的老闆多少都有背景,看到這樣的事情不太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