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主管跟我說,勞基法只是做參考...


noble888 wrote:
檢舉當然有用啊,像我弟的公司當初連勞健保都沒有
被檢舉後就乖乖辦了,台灣的老闆真的很黑心
搞到勞基法是公務員在使用的,真好笑


最好勞資法是公務員在使用...
很多公務員弱勢到無處申冤..
勞工還有勞基法..
公務員..超時沒超勤可以領..
以消防員來說..放假..常常被停休..
每個月超時工作到爆...
實在很搞笑...

cougar2015 wrote:
才上班就想放假,營造業工程人員是不休週六.


所以營造業現場沒啥年輕人願意進來這一行不是沒有原因的~

姑且不論因為行業特性,營造業現場人員能不能放週六這一點~

才上班就想放假 -- 放假不是本來就該有的嗎?~

seatree wrote:
要假日不趕工很簡單啊,先叫政府的公共工程的工期計算取消用日曆天跟限期完成,全部都用工作天來算,這樣慢慢的假日就越來越少會有人施工了。


~

政府帶頭 "違法" ,民間企業當然跟進~



正經一點來說~

還是要回到行業特性啦~

樓上有人提到工廠的三班制,其實工地也不用綁得死死的限制每個人都只能月休四天~

做工地嘛,工進安排得當,有人施作時工務所別放空城,沒啥道理不能隔周休二日啊 -- 當然,要是工進排休就是了~

這樣的標準應該已經很低了吧~
勞基法應當是最基本的保障

現實勞基法卻是最高象徵

可悲的鬼島!

cougar2015 wrote:
別人進營造業是學技術學經驗
沒這認知去當臨時工吧...(恕刪)


那要不乾脆別發薪水啊~

『給你時間空間學技術學經驗,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想領薪水?~』

你說是吧?~



如果營造業界還都是這樣的管理思維,沒啥新血進入一丁點都不用意外~

小嘟嘟上街去 wrote:
我只做不到1個月.....(恕刪)

這種情形只要去檢舉,一定會罰,而且根本不用舉證,
為甚麼??
請問貴公司有在建地設打卡鐘嗎??
如果有,依規定出勤紀錄要保管不得隨意銷毀...
如果沒有設打卡鐘,光這點就可以罰....
而且資方無法舉證你的差勤是否異常,換句話說,只要有員工去檢舉,
勞工局就會做勞動檢查,你可以上網去查看看,
這種超時工作的,還沒有資方獲勝的紀錄,


前提是,勞工要有勇氣去檢舉......
Shuuta wrote:
那要不乾脆別發薪水啊~

『給你時間空間學技術學經驗,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想領薪水?~』

你說是吧?~



如果營造業界還都是這樣的管理思維,沒啥新血進入一丁點都不用意外~


老闆、長輩總愛說年輕的怎樣不耐操

薪水都不夠生活,生活私人時間都被上班佔據,重點還不給錢,誰做的下去

平平在工作,為啥國外可以很準的工時、領的前又比台湾多,又有尊嚴,台湾就辦不到?

違法亂記的事情可以凹成這是應該的,政府的法規是參考
高雄勞工局可以去八德路汽材街抽查

保證很精彩

還有底薪20008

勞健保就要被扣1700的

勞基法?
我爸本身也是在高雄的營造業上班,我爸營造經驗很豐富,是那一種應徵時可以和公司談條件的那一種,他曾經在一家還蠻大的營造待過,但一段時間就離職了,原因是他說公司的老闆像流氓一樣(或許就是流氓),然後公司的人又互相勾心鬥角,後來找了一家較小的公司待,薪水沒少然後又不像大公司一樣有業績壓力,反正他的經歷也不需要大公司的光環加持了。總歸來說,他說營造公司的老闆多少都有背景,看到這樣的事情不太意外。
鄉下地方很多小公司小工廠的都沒有按照勞基法

沒有勞健保不是月薪就算了有的甚至連個全勤獎金1000元都沒有~

薪水還是算天的有做才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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