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無謂爭議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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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s0304 wrote:
私人企業就有永遠做不完的事
大大待的私人企業裏 沒有老闆的親戚之類?
還是某某客戶介紹過來的?(客戶介紹過來的 當然給他的工作量 大概就是像開同樂會一樣輕鬆滴)
還是某某股東的誰誰誰‧‧‧
這些人 工作上做錯 通常都沒事
反而資方都會去怪其它沒背景的員工 為什麼不將事情做的更好 讓這些有背景的員工 更不容易做錯事。
(就是沒背景的 要做牛做馬‧‧‧ 一個人當三個人 當四個人來操。 把事情都幹好,讓那些沒任何能力 但有背景的員工 做的輕輕鬆鬆 不會犯錯誤!!!)
這是我最近遇到的經歷。
這一兩天 我會盡量將所有事趕一下。多做一些。(讓下一個做我事的人不要太累)(下星期會大爆量 就算機器24小時全開 我24小時都在那邊一直做 一直做 可能還是趕不及交期前完成。 我先盡量把這事完成。)
這十多天薪水我不要了。
我人生中 第一次搞一走了之風格路線!(跟我的人生準則有很大差異,但我實在不想再待在那工作環境中受羞辱。)
(我一直覺得工作 只要是在人力範圍內可完成 那就是撐看看 譬如 緊急狀態下 24小時都做 那也沒關係。 男人 該有的責任感 都必須要有的! 高溫 甲醛 衣服濕了又乾 乾了又濕 有時一搬就幾百公斤 該做的還是要做! 只是怎到了最近 我覺得我做的工作很有羞辱感‧‧‧ 而不是自信感 成就感!)
很難的事 丟給我!!! 只要我時間夠的話,我願意去完成。 雖然我平均每天已上班十小時以上,且也沒任何加班費。 我還是願意! 因為這是難的事!!!
但不要連簡單到根本連國小學生都能做到的事,這群高學歷小妹妹還要丟給我好不好! 這是羞辱! 這不是工作。
而且小妹妹划手機做私事的時間 大可以完成如此簡單之事好幾次了。(完成四次 算20分鐘‧‧‧ 這20分鐘 妳自己來出好不好?)
我每天在那37度鐵皮屋中都得待十小時左右了,還硬生生 寧可自己在那邊划手機‧‧‧ 浪費時間 也不願意自己做一下那麼簡單的小事?
現代人到底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