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情本來就是要想辦法解決
而不是一遇到事情先推卸責任或是推給別人
老闆之前沒給你也不代表老闆有錯
你自己都說了之前都沒用過
當人家跟你要資料,而這個資料只有老闆有時
你應該去找老闆要
而不是教你對口單位去找你老闆要
這件事情一開始沒有對錯
當你回應教你對口去找你老闆要時
你就先錯了
角色互換你就知道了
如果你今天找你廠商處裡事情
處裡的人跟你說叫你去找他老闆
你認為這個人的回應合格嗎?
如果你去找了他的老闆
你會不會很氣憤的加油添醋抱怨那個只會叫你去找他老闆的人?
你做錯了一件事情就是讓工務自己去找老闆要資料 (老闆打來罵你表示你並沒有主動打給老闆要資料)
或是
你沒有跟老闆說清楚這資料他沒給你
(當然,你沒主動要,表示你搞不清楚這件事情該準備什麼)
正確處裡方法應該是
跟新工務說資料你手上沒有,叫他等一會,你去處理
你打電話跟老闆說,請他提供這份資料給你
然後交給工務
這樣大家的工作都能做了不是嗎?
新工務可以施工
老闆讓你處裡的事情也算完成
老闆知道自己漏給了你這份資料,他應該也不會苛責,畢竟事情處裡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