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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4821951
通勤單程10km,時速40km/h在台北市區已經很好用
比起極速更重要的是起步推力比,才能在紅燈起步時不會造成車流公害
但充電車一開始好用等到電池開始不新鮮後
(1)一顆電池無法跑完往返的20km
只少1km還是少了5km都是一樣的,註定沒法回到家,在公司或半路機車行充電要忍受白眼.
而用換電系統就能解決這問題.
(2)極速與起步速度都變得很糟
我現在那台跑是會跑,起步加速到30km/h大概要超過5秒,30km/h以上大概要有淺坡俯衝才有可能.
我自己都覺得會變成交通公害不太想騎出門.
這台VIVA是真的有打中我的點來換掉老EM50
又輕又小保養需求又低
別問我的名字,我只是個舊時代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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