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mickey wrote:你有把他的合約看清...(恕刪) 有耗電量規定,確實會影響實際可跑的里程,這部分要計算馬達輸出功率。多載一個人就會影響到里程。每月不得超過85度的電力,營業用電如果每度 5元。85x 5= 425 元電費。月付租金899,前兩年免費。因為消費者不是這方面專家,這類規定,確實造成消費者很多疑慮。如果廣告不實,廠商有法律責任。
買這車的人真的是自找虐阿。花盤子價騎個車還得背一堆賠償合約在身上..神經病阿。空車快13萬,還得保管隨時會丟賠5萬的炸彈合約電池隨身跑,要被小偷偷了電池賠5萬,連車帶電池一起偷要賠錢18萬..買的人真是有自虐狂
kegabu wrote:競爭企業真想看內部機密花個2.5萬就可以把玩了,小CASE倒是苦了它的消費客戶 錯! 依據合約..如使用者自行或透過他人拆解Gogoro®電池,將有觸犯中華民國刑法毀損等罪之刑事責任,且使用者除依附錄二之Gogoro®電池賠償標準賠償外,應另行給付Gogoro®電池更新重置成本之100倍金額予Gogoro,作為懲罰性違約金。要花的成本是250萬+2.5萬 = 25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