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電池在家裡充電,月租卻相同的原因.....

個人猜測gogoro電池出租,在家裡充自己電卻不能優惠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符合「電力不能轉賣」的電業法規定,代表月租費只是「空電池的租用費」,與電費無關。

既然是空電池出租,為何換電站的電池有電呢?........這跟以往部分電動車業者,或是現在快充業者一樣作法,為了推廣自家電車產品,付的錢只是設備服務費,而電的部分自行吸收,不對消費者收錢。

有人說,這只是包裝手法啦!羊毛出在羊身上,誰不知道電費轉價到消費者身上。

好吧!認為是轉價就轉價吧!有轉價也不算違法的。其實早在民國 107 年 01 月 10 日 (2018.01.10) 經濟部能源局就已經做過行政解釋,提供充電服務並收費並不屬於電業法售電之範疇。轉PO連結資訊如下:

電業法規定不能賣電!?其實經濟部能源局早就說過不違法!

中華民國一○七年一月十日能電字第10703000170號函

 一、依據電業法規定,銷售電能係指售電業購買電能再透過電力網傳輸銷售予用戶,或再生能源發電業自行生產再生能源電能透過電力網或自設之線路傳輸銷售予用戶之行為。

 二、有關充電樁,係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之場所,除提供電能補充之服務外,尚需停車場所及相關附屬設施與人力方得提供完整服務,與其他服務業提供用電,如餐飲店提供顧客使用手提電腦用電、超商提供手機充電等服務相同,爰電動車充電樁之經營係屬服務業範疇,並非電業法定義之售電行為。





最後,有人會說,既然沒有售電疑慮,可不可以把自家充電的電費價差補回來?即使電價很便宜,每月退十幾元也好。( 100公里約5度電,電費10~18元 )

個人猜想,由於電費與電池租金差距較大,加上電池沒回換電站,待在同一人車裡沒有輪動,不是業者樂見模式,因此暫時無優惠計畫。

以上資訊,希望幫助各位瞭解「電池出租業」的特性,以及在家充電,月租卻相同的原因。也建議在家自充的換電車主,別為了每月1X元電費傷腦筋。
有很多的使用者,廠商才能廣設換電站,換電模式最困難的是起步期。
如果要經營的能源公司,不是賣機車,在家充電是互相矛盾。

早期沒有在家充電方案,如果多數使用者都在家充電,換電站就經營不下去了。月租費主要是電池的折舊成本,包括能源系統,電池年限及充電次數。
如果換電站數量嚴重不足,需要靠家裡充電輔助,才可能優惠。

隨車充電器的記者會中gogoro 解說人員說: 鼓勵到換電站而不是自己充電。
DAVIDC2924 wrote:
有很多的使用者,廠商才能廣設換電站,換電模式最困難的是起步期。
如果要經營的能源公司,不是賣機車,在家充電是互相矛盾。

早期沒有在家充電方案,如果多數使用者都在家充電,換電站就經營不下去了。月租費主要是電池的折舊成本,包括年限及充電次數。


如果換電站數量嚴重不足,需要靠家裡充電輔助,才可能優惠。


謝謝您的看法,但是小弟有不同想法。

一、贊成您說的,月租費主要是用在電池的折舊分攤。這一點不管是gogoro換電電池或是中華自充自購未來更新,都可以看出來月租費與高價的三元鋰電池關係。以gogoro來說,如果含利潤,一組電池可賣5萬元的話,小弟月租499元,需要8年4個月才能分攤完,而三元鋰電池標準循環次數約500次,可能8年後壽命也差不多了,這月租算起來可能是合理的。

二、覺得換電站建設與月租費無關,既然月租費與電池的現在成本與未來更新的成本是緊密結合,個人覺得沒有多少空間,可以支應換電站的建設。所以,才會主張換電站建設費是由換電車支應,換電車會比同等電車,多個一兩萬。

三、另外,您覺得早期沒有在家充電方案,才能讓換電站建設起來?也就是說如果一開始就開放換電車在家充電,會排擠到換電站的建設 ?

但事實並非如此,理由如下:

1.gogoro開放在家充電之後,一開始有許多車主,興致勃勃的拿充電座回家使用,但是幾個月內,紛紛退還公司,理由是「出門就有充電站準備好電池,路過隨手可換,不想回家提出來充電。」,所以,gogoro在家充電器成為備用選項,通常在沒有換電站的地方才會使用。

2.從目前電動車市佔比率來看,超過九成購買換電車,5%才是在家自充。同樣是大電量的125等級,為何有如此差異?應該有不少人覺得,街頭四處有電池可換,是比在家充電方便的。因此,街頭換電站比在家充電器大受歡迎,在家充電器難以威脅換電站的地位。


以上四年車主心得
ukj2621004 wrote:
個人猜測gogoro(恕刪)


撇開一堆法條...

就多了方便性
萬一不順路回家
晚上充飽電隔天還可以騎出門
或許去偏僻郊區
只夠單程電力
還有補救方式
隨車攜帶充電器
走到那充到那

但主要還是換電為主
突然發覺偶只是個01街友 >
ukj2621004 wrote:
個人猜測gogoro電池出租,在家裡充自己電卻不能優惠的原因,可能是為了符合電力不能轉賣的電業法規定,代表月租費是「空電池的租用費」,與電費無關。


不是喔,Gogoro本來就沒打算賣車,而是要成為一家能源公司(而Gogoro也在2019年分拆了Gogoro Network獨立事業體,所以之後買車要多付350元設定費),只是一開始沒有車廠要和他合作,所以才自已開發電動機車,若大家都把電池拿回家自已充而不是放在電池交換站,就沒辦法調度這些電池中的電力。

至於電池月租,以舊版1,374Wh為例,預期壽命為 8 年,合約上用壞一個電池要賠25000,除以96個月(8年),換算下來一個月是260,所以一個月299的月租以目前的技術來說已是最低標。
只是愛看車 wrote:
撇開一堆法條...

就多了方便性
萬一不順路回家
晚上充飽電隔天還可以騎出門
或許去偏僻郊區
只夠單程電力
還有補救方式
隨車攜帶充電器
走到那充到那

但主要還是換電為主


是的,很多換電車主,用這招應付偏遠不便情形。
ayuchris wrote:
若大家都把電池拿回家自已充而不是放在電池交換站,就沒辦法調度這些電池中的電力。


謝謝您的意見,但是只要方便的換電站出現,這一句可能無法成立,不會發生。理由是,目前換電車在台灣電車市佔超過九成,而絕大多數換電車主,是衝著換電站才來買這車的。就算送我們充電器,拜託我們,也不想使用,不想在家充電。

所以,大家都拿回家充電是在換電站出現之前才有。如今四處有方便的換電站了,換電車主沒人想在家充電。

一切都是換電站的功勞,有換電站才有gogoro存在。如果沒有建設換電站,就算睿能是能源公司,純粹提供在家充電與電池分期,這幾年應該跟之前機車市場沒兩樣,根本不會有電車的掘起爆發潮。
ayuchris wrote:
一個電池要賠25000,除以96個月(8年),換算下來一個月是260,所以一個月299的月租以目前的技術來說已是最低標。


一個電池要賠25000,一組兩個電池要賠5萬,除以8年,每個月520元。......小弟才會認為,月租費光支應電池的第一次成本及未來更新及利潤,就應該差不多了,沒多少額外經費去支持換電站建設。
ukj2621004 wrote:
謝謝您的意見,但是只要方便的換電站出現,這一句可能無法成立,不會發生。理由是,目前換電車在台灣電車市佔超過九成,而絕大多數換電車主,是衝著換電站才來買這車的。就算送我們充電器,拜託我們,也不想使用,不想在家充電。

所以,大家都拿回家充電是在換電站出現之前才有。如今四處有方便的換電站了,換電車主沒人想在家充電。

一切都是換電站的功勞,有換電站才有gogoro存在。如果沒有建設換電站,就算睿能是能源公司,純粹提供在家充電與電池分期,這幾年應該跟之前機車市場沒兩樣,根本不會有電車的掘起爆發潮。


因為您一開始的標題是「gogoro電池在家裡充電,月租卻相同的原因.....」,所以我才說明了為什麼要把電池放在充電站充電及月租費的計算。

至於「換電站的功勞」,其實它沒有什麼功勞,也就是同我上方所述,為了要進行能源調度,所以才有換電站的產生,才能就成它的目的,於行銷的手法,自然也要把「方便」這點掛上,以目前的技術來說,不可否認真的是很方便(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美國時間等它充完),但若假以時日,充電已可達到像加油一樣瞬充,且電池壽命可大幅延長(不用無限,10萬公里即可),這套系統自然就沒辦法被市場所接受。
carl815
方不方便,是因人而異的。會想充電的人,一定是家裡有車庫可以充電,而且是利用美國時間(晚上睡覺時間)充電,換電池要特地繞過去才不方便。對於家裡沒車庫充電的人,換電才是方便。
ayuchris wrote:
因為您一開始的標題是「gogoro電池在家裡充電,月租卻相同的原因.....」,所以我才說明了為什麼要把電池放在充電站充電及月租費的計算。

至於「換電站的功勞」,其實它沒有什麼功勞,也就是同我上方所述,為了要進行能源調度,所以才有換電站的產生,才能就成它的目的,於行銷的手法,自然也要把「方便」這點掛上,以目前的技術來說,不可否認真的是很方便(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美國時間等它充完),但若假以時日,充電已可達到像加油一樣瞬充,且電池壽命可大幅延長(不用無限,10萬公里即可),這套系統自然就沒辦法被市場所接受。


謝謝您的想法分享,或許換電站淘汰下來的電池,賣給其他單位作為蓄電能源調度,經年累月下來,反而是睿能主要財源。但是,對我們這些電車消費者而言,的確有不少人是衝著換電站才買電車的,就是想要快速方便安全的電車環境而已。

至於未來有瞬充滿電技術及電池壽命超長,小弟當然歡迎,也樂於購買更強大電車產品。不過,根據之前討論與計算,這個瞬間充飽的設備,無法違背物理法則,可能電線如手臂,電流超驚人,比火車高壓電還強,其安全性、設備成本、商業普及性,均有待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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