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分 wrote:國旅復甦亂象一堆!民眾瘋湧遊日月潭 路邊"整排違停"雙向變單行 上山車逆向導致下山車流卡住交通大亂 "要當個聰明的用路人." ..... 某交通部長名言知道會塞車還開車去風景區?不會騎重機 腳踏車 嗎?當然交通部是不可能知道會塞車這種事 (誰能未卜先知? 太魯閣那事也是!)所以沒有交代配備交警/道路管制 甚麼的也是可以理解
臺灣人的陋習,沒劃紅線就能停車!?為什麼不是車只能停在停車格?這條例一規定下去,警察執法才不會有模糊地帶,常常路口十公尺內不能停車,偏偏交通管制科都依里長要求不劃設紅線,搞得叫警察來說沒劃紅線所以不開單,推卸責任說開單會有爭議,若規定停車格才能停車,這樣只要沒停在停車格內的,警察就能很清楚的依規定開立違規停車罰單。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12-2: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道路邊緣就是俗稱白線的道路邊線白線可以停車, 但是要符合上面規定辦不到就是不能停但是我想駕訓班不會教, 考照也不會考
毛病都是慣出來的,這樣一排違停,不管是法不責眾還是相關單位懶得管,反正就是違規也沒事,猜猜看下次他們還會不會繼續違停?台灣的立法院大概是全國最沒用的廢物機關,一堆不合時宜、明顯落後於時代的法令不修,整天除了吵就是打,忙到不行,就是正事不幹.....交通違規現在還一堆什麼 300 到 600、600 到 1200 的罰鍰,幾十年前立法的時候這可能不少錢,現在呢?違規的人十次未必會被罰到一次,就算倒楣的那一次被罰到了,有錢買車的誰會在乎那幾百一千的罰金?麻煩立法院諸公幹點正事,將交通相關的相應罰則通通拿出來複查一遍,罰款金額以十倍為基礎向上增修,300 最少要修為 3000,而類似酒駕這種會危害到公共安全、人民性命的一律從重從嚴,酒駕撞死人以蓄意謀殺論處(明知喝酒開車會危及他人生命仍然要酒駕,不是蓄意是什麼?),看看各種違規的敗類還會不會這麼多.....不用擔心人民不能接受嚴刑,人類的適應力超強,守法的人你罰則再重也影響不到他,不守法的人被罰過並清楚再無僥倖後,自然會乖乖的開始守法,百分之百杜絕自然不可能,但情況絕對會比現在要好的多。記得多年前開始硬性規定騎車要戴安全帽並嚴格取締後,不是也有一段陣痛期?但是當民眾搞清楚這不是開玩笑而是來真的,不也是適應並開始習慣了嗎?現在騎車上街敢不戴安全帽的還有幾個?不是危言聳聽,台灣現在社會上的亂象已經到了 "亂世用重典" 的地步了,好好的大活人,大白天的僅僅因為提醒別人要戴口罩就能被挖眼、刺死,而每天因為各種交通違規而導致的橫死又有多少?多少人羨慕讚嘆新加坡的好,又有幾人想過這種好的背後是以怎樣的嚴刑峻罰來支撐的?P.S. 每次看到一些自嗨自爽的在那邊喊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我就不禁懷疑說這話的人是不是都住深山裡、除了自己家人就沒見過別的台灣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