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鄰居長年唱卡啦OK製造噪音該如何是好?


alfa666666 wrote:
看到此大大的文我心有...(恕刪)

符合噪音管制法
卻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因為社維法的製造噪音是沒有規定時段的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互相尊重的
您用雄厚的背景來處理這件事
再次驗證
是非只存在於實力這句至理名言

alfa666666 wrote:
看到此大大的文我心有戚戚焉!小弟的媽媽去年也被鄰居檢舉自家唱卡拉ok吵到他家因鄰居家中有人作夜班(家里是中部透天房屋),一開始是請里長再來是管區最後叫到環保局的來測(數值僅50幾分貝),而且持續請里長與管區的來關切,最後媽媽給我抱怨,因老人家與三姑六婆的朋友常來家中並聽歌與唱歌(時間也是10點~12點或下午4點~7點,完全不煩到別人)我受不了,所以換我請"立委"同學去關切里長與管區並且請里長去關切鄰居,,,從此家中和平至今,,,,到底是誰惡鄰居,我家完全符合中華民國政府所規定的噪音法規,也非在半夜凌晨吵人,我招誰惹誰?...(恕刪)

宏達電 wrote:
符合噪音管制法
卻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因為社維法的製造噪音是沒有規定時段的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互相尊重的
您用雄厚的背景來處理這件事
再次驗證
是非只存在於實力這句至理名言

...(恕刪)


原來不是在半夜就可以吵人了
筆記筆記

社維法72條是行為罰不須測分貝
只要有3戶以上檢舉警察就必須開單因為已妨害公眾安寧
這是他的職責如果不開單可向當地警察總局反應
在家裏唱卡啦OK也可以開小聲一點啊!
妨害到其他鄰居的安寧就是不對這就是公德心與教養問題
可以到以下2個FB看看
https://www.facebook.com/sayno2noise
https://www.facebook.com/peacefulright?ref=hl
想唱歌就要有本事做好隔音,懂嗎?

天下之大,果然... 呵呵
我家也是10年來受到樓上鄰居噪音困擾
先是早年的半夜不知名的規律『叩叩叩』聲
半夜2點,整棟大樓就他那戶燈光通明的
經過幾次管委會半夜來協調後,現在比較好了
但是爾偶他女兒半夜1點彈鋼琴,或是半夜2點洗澡使用按摩浴缸的『波波波』聲、牆壁低頻的震動,或是用力關門的『碰碰』聲
一星期內大概就會發生個4次左右吧

這3年鄰居迷上唱家庭式卡拉OK
幾乎每天下午會唱半小時到1小時,聲音大到是隔了3層樓都能聽到
似乎很怕別人不知道他的好歌喉一樣,(但是我也不喜歡聽啊)
聲音大到是隔了3層樓都能聽到
而且還是一再重複唱那3條歌

我在昨日下午受不了,第一次請守衛跟總幹事去請他聲音小聲點
原先還是客氣說好好好
但是當晚11點,鄰居把管委會主委叫到大廳大罵一頓
說是白天他在家唱歌不行嗎!又不受限晚上10點禁音的受限!
他要去某個社團歌唱比賽當然要練歌!!
以後要是那位反應鄰居(他知道是我去反應的)有意見,叫我去報警啊!
鄰居的女兒今早遇到總幹事,還跟總幹事抱怨我家如何又如何(這幾年他們跟其他鄰居抱怨過幾次我家是惡人)
原來這一家是如此惡人先告狀啊

我想,下次他在高聲唱歌,我會報警處理
警察無法開單也可能奈他沒合,我就一直報警,
如過遇上像板上某板友請議員對來關切的警員、里長施壓的話,我想,這時可以來看誰的背景大了
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尊重,唱歌大聲到讓鄰居來反應還自認有理
不是白天就可以任意如此

如果眼睛是人的靈魂之窗, 那麼人的靈魂之門在哪裡?
我家社區對面鄰居也常帶朋友唱歌啊 但都在法規時間內 何來的惡鄰居之說呢?假日休閒唱唱歌無傷大雅 你也不可能每天都在睡覺需要安寧吧 同理心相待吧!我家鄰居唱歌也不好聽 但很禮貌 也都在法規時間唱K 我覺得這已經是尊重我們!你或許認為你有24小時寧靜的權利 相對鄰居也有在家休閒唱歌的權利啊 法規既然允許在限制時間提供住家唱歌也該尊重啊 既然同為社區鄰居 應該敦親睦鄰友善相處為佳 只是唱歌就叫人家惡鄰居 你有那麼討厭音樂嗎
jackyluoyu wrote:
我家社區對面鄰居也常帶朋友唱歌啊 但都在法規時間內 何來的惡鄰居之說呢?假日休閒唱唱歌無傷大雅 你也不可能每天都在睡覺需要安寧吧 同理心相待吧!我家鄰居唱歌也不好聽 但很禮貌 也都在法規時間唱K 我覺得這已經是尊重我們!你或許認為你有24小時寧靜的權利 相對鄰居也有在家休閒唱歌的權利啊 法規既然允許在限制時間提供住家唱歌也該尊重啊 既然同為社區鄰居 應該敦親睦鄰友善相處為佳 只是唱歌就叫人家惡鄰居 你有那麼討厭音樂嗎

你可以忍受不代表大家都可以
所以維護安寧本來就是最基本的東西
不是只有睡覺才需要安寧好嗎
大家不懂尊重 被吵的人最後也會來放聲音報復
鄰居A唱歌B看電影C打電動D聽搖滾E彈鋼琴
鄰居FGH...每個人都來把聲音開到影響他人的程度
那整個社區以後每天鬧轟轟跟瘋人院一樣
惡性循環 你說好不好阿?
反正都在"時間內"嘛
時間內就可以擾鄰了嗎
這種沒水準的傢伙還不算惡鄰嗎

每個人當然也有娛樂的權利
但不能太誇張
要唱歌隔音就做好
不然就小聲一點
自律兩個字看不懂嗎

跟什麼討厭音樂一點關係也沒有
邏輯
影響別人的反而在那做賊喊捉賊
要被吵的一方敦親睦鄰
哈哈哈哈

真的沒什麼資格用"同理心"三個字
沒同理被害者反而去同理加害者
很好阿!同理加害者 那大家都來當加害者
以後大家任何娛樂都把聲音開到大

lhp5168 wrote:
社維法72條是行為罰不須測分貝
只要有3戶以上檢舉警察就必須開單因為已妨害公眾安寧
這是他的職責如果不開單可向當地警察總局反應
在家裏唱卡啦OK也可以開小聲一點啊!
妨害到其他鄰居的安寧就是不對這就是公德心與教養問題

看了這麼多大家的討論,也不知道問題解決了沒。

在這我以樓主所說的加害者和被加害者的立場說一說我的看法。

首先,我也是一個在家唱歌的愛好者,我們家半數以上都是,同時我也是非常需要安靜環境的人,我的工作是夜班保全,同時也有鄰居喜愛唱歌。

長期上夜班的我白天需要安靜的睡眠環境,但是你覺得可能嗎 ?難道為了自己的需要就可以去要求所有人配合?所以我把自己房間的落地窗diy改成隔音窗,所以我床頭櫃一直有一付工廠專用的耳塞。

轉換加害者身份,家人大都愛唱歌,我的收入又無法支持家人常上ktv去歡唱,一年頂多 3到4次,為了這個愛好,以我能負擔得起的價格弄了一套卡拉ok設備,當然也無力再去弄隔音室了,如果有人知道怎麼便宜的diy隔音,可以告訴我,感謝!

基於同理心 ,也不希望在自己歡唱的同時去打擾到鄰居,唱歌時段除了過年以外大都選在下午15-17和晚上20-22這兩個時段,音量也不會調太大聲,幸好十來年過去了,也沒有警察伯伯找上門。

每個人對噪音的容忍度不同,所堅持的立場也不同,一開始就把不熟悉的人冠上好或壞,這點我不是很認同,難道我在熟睡時我太太在客廳歡唱?我就能說她是惡婆娘?我小孩在家裡玩得房頂都快掀了,我就要說他是壞小孩?問題的本質是一樣的,都影響到了我的睡眠,不同的是身份,自己的小孩可以教,自己的老婆可以溝通,可以容忍,可能我會說:沒關係!我戴上耳塞就好了(其實還是聽得到)。鄰居就不能溝通不能容忍?很簡單的問題沒必要複雜化,找個會說的人,大家約出來聊一聊,各自退讓一些,也許問題就解決了,純屬個人看法別鞭,解決問題的方法總是比問題的本身還要多的,我想訴諸法律是最後手段,但這只能加深彼此的仇恨值。再不行個人提供一個相同的案例解決方式,我服務過的社區有位住戶和樓主一樣的情形,最後他是對方一開唱就請管理員打電話上去,然後就報警請警察來勸導,持續一段時間後確實有改善了,我稱之為碎碎念大法,反正就一個電話的事情,簡單
這個議題討論了四年耶,想知道樓主後續的結果,是哪方妥協,或是有好的改善方法,如氣密窗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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