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666666 wrote:
看到此大大的文我心有...(恕刪)
符合噪音管制法
卻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因為社維法的製造噪音是沒有規定時段的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互相尊重的
您用雄厚的背景來處理這件事
再次驗證
是非只存在於實力這句至理名言
alfa666666 wrote:
看到此大大的文我心有戚戚焉!小弟的媽媽去年也被鄰居檢舉自家唱卡拉ok吵到他家因鄰居家中有人作夜班(家里是中部透天房屋),一開始是請里長再來是管區最後叫到環保局的來測(數值僅50幾分貝),而且持續請里長與管區的來關切,最後媽媽給我抱怨,因老人家與三姑六婆的朋友常來家中並聽歌與唱歌(時間也是10點~12點或下午4點~7點,完全不煩到別人)我受不了,所以換我請"立委"同學去關切里長與管區並且請里長去關切鄰居,,,從此家中和平至今,,,,到底是誰惡鄰居,我家完全符合中華民國政府所規定的噪音法規,也非在半夜凌晨吵人,我招誰惹誰?...(恕刪)
宏達電 wrote:
符合噪音管制法
卻有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因為社維法的製造噪音是沒有規定時段的
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互相尊重的
您用雄厚的背景來處理這件事
再次驗證
是非只存在於實力這句至理名言
...(恕刪)
jackyluoyu wrote:
我家社區對面鄰居也常帶朋友唱歌啊 但都在法規時間內 何來的惡鄰居之說呢?假日休閒唱唱歌無傷大雅 你也不可能每天都在睡覺需要安寧吧 同理心相待吧!我家鄰居唱歌也不好聽 但很禮貌 也都在法規時間唱K 我覺得這已經是尊重我們!你或許認為你有24小時寧靜的權利 相對鄰居也有在家休閒唱歌的權利啊 法規既然允許在限制時間提供住家唱歌也該尊重啊 既然同為社區鄰居 應該敦親睦鄰友善相處為佳 只是唱歌就叫人家惡鄰居 你有那麼討厭音樂嗎
lhp5168 wrote:
社維法72條是行為罰不須測分貝
只要有3戶以上檢舉警察就必須開單因為已妨害公眾安寧
這是他的職責如果不開單可向當地警察總局反應
在家裏唱卡啦OK也可以開小聲一點啊!
妨害到其他鄰居的安寧就是不對這就是公德心與教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