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請問有關於新興都市計劃區的角地退縮條件,有些是只要求退一邊即可的,請問以下條例.
(一)面臨計畫道路之建築基地均退縮5 公尺建築,建築退縮部份不得設置圍牆,且
應自道路境界線起留設2 公尺人行步道。
(二)住宅區及商業區退縮建築如屬角地且兩面計畫道路寬度不一時,應以較寬計畫道路
為退縮面,兩面計畫道路寬度相同者,擇一退縮,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並得計
入法定空地。
如果長條型的房子,兩面臨路,前面退縮5米,旁邊不用退縮,那是旁邊是可蓋到建築線齊,還要要退個15或
30cm呢? 這方面的法條會是在都計還是建管,還是自治法. 謝謝
另建築線是否幾乎會與地籍線齊.如果都市計劃內地界線已經都有排水溝工程已完工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