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魯魯 wrote:
訓練菜單:禮拜一 上...(恕刪)
加魯魯 wrote:
運動後晚餐 無糖豆漿OR 低脂牛奶 家裡煮的菜為主...(恕刪)
我個人也是早午餐不控制 , 畢竟上班跟著同事一起 , 甚麼都吃 (便當漢堡炸雞..), 八分飽
但是晚餐我吃得非常小心
除了聚餐應酬 , 幾乎每晚都是吃無油素火鍋 (豆腐類,魚丸,三種青菜,蒟蒻,一小坨烏龍麵)
這樣三個月從 75kg 瘦到 68kg , 目前努力維持 64kg , 總共花了 6-7個月
你的運動量比我大太多了 , 效果卻不明顯 , 這應該是你的晚餐吃太多太好
試試看把 "家裡煮的菜為主" 改成 "無油素火鍋" 六分飽
晚餐在 6點以前吃完 , 7點以後開始運動 , 運動後只吃少量GI值低的水果或一小把堅果
你改變晚餐的內容及用餐時間應該會有很快速的成果
週六週日也要小心控制在7-8分飽
加魯魯 wrote:
訓練菜單:禮拜一 上...(恕刪)
看完你的內容,然後三個月的時間變化那麼少,我也覺得怪怪;
我在猜,你要不是運動課表雖然那麼寫,但其實都輕鬆做?
或是你在吃的方面,六日正常吃,所謂的正常三餐是??! 平常的口味或大吃特吃!?
如果訓練沒做足再加上每星期六日都像我猜測的那樣吃.
那大約能解釋為什麼你數值跟身材都沒什麼小變化了~~~~
不過雖然不知你的重訓是如何做, 但有氧你也是連續做40分~照你上面寫的話.
照理來說,三個月多多少少會有小變化~~
所以吃的方面,尤其每星期六日的三餐正常,你可以提供一下, 還有吐司就換全麥,別吃葡萄吐司了.
如果以我個人言論的話,老實說三個月看起來沒變化,就是~~~~不夠操~!XDDD 不過那只是我自己在講,
吃的方面就像樓上幾位大大講的問題較大,再多檢試一下.
以下這個內容如果強度夠的話,
你這三個月應該每天都在疼痛到很需要或想要擦一條根的日子中度過.
加魯魯 wrote:
訓練菜單:
禮拜一 上胸平胸+Cable上中下修胸 40分鐘跑步機有氧
禮拜二 背部5-6種姿勢 40分鐘 飛輪課
禮拜三 肩腿重訓 40分鐘跑步OR滑步機 <腿 有做重之後有氧不一定會做>
禮拜四 啞鈴握推 機械式做胸 Cable上中下修胸 40分鐘 飛輪課
禮拜五 背部5-6種姿勢 40分鐘跑步機OR滑步機
禮拜六 肩腿重訓 40分鐘跑步OR滑步機 <腿 有做重之後有氧不一定會做>
你說中五公司便當, 我就假設其實你之前也是如此,
六日三餐正常,
我也假設你就是跟以前一樣的意思,
也就是說其實你除了非六日的早餐跟晚餐看起來是在餓肚子以外,
其它的飲食都是跟以前差不多,
也就是說其實你的身體剛好處在,
營養不良餓肚子消耗肌肉跟周六日狂補脂肪的狀態下轉換三個月.
加魯魯 wrote:
一到五運動時間 下午六點-八點 包含40分鐘有氧
飲食
禮拜一 早餐 統一無糖豆漿 火腿蛋三明治OR 鮪魚蛋三明治 去沙拉
中午 公司便當
下午 4:30 7-11無糖麥片 一個香蕉 地瓜OR 兩片葡萄吐司
運動後晚餐 無糖豆漿OR 低脂牛奶 家裡煮的菜為主
禮拜一到禮拜五 飲食都差不多 每天喝水3000左右
禮拜六日三餐正常
三個月了怎麼瘦不下來 哪個地方有問題呢??
有點拙見,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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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運動觀念:「運動不在多,在於精」
我前年減重時,每天飲食控制,運動30分鐘,靠一張瑜珈墊,一條彈力帶,自己設計間歇運動動作。
從四月減重到十月,最多降了20KG,才去單車環島。現在維持在減下15KG的狀態。
運動過程一定要有速度變化,如果沒有,效果打折扣。(運動治療師所說的)
運動前中後飲食,運動前些許熱量是必要的,運動中水分補充,運動後營養攝取
平時飲食不建議只閃避澱粉跟熱量,該吃的還是要吃喔!因為即使讓你瘦了,身體也很傷。
身邊太多人減了是減了,但是身體也虛了...
因為營養不給力,會搶到其他器官的營養。
您的飲食,看似低熱量,但多數也還是澱粉為主,
建議正餐攝取,其餘時間別吃東西,真的餓,別攝取澱粉類食物,應改以蛋白質或水果類。
另外就是禮拜六日三餐正常,如果真的要瘦,要連六日一起改,
因為您的方式就是我以前的減重方式,通常我平日減的都會在六日補回來。
小弟建議,
攝取蛋白質為主的才會比較抗飢,但蛋白質不能過多,你幾公斤每日最多攝取幾公克,
油溶性維生素還是需要油脂,
植物纖維是兩面刃,水喝不夠,纖維會讓你便秘,水喝的夠才幫你帶走,幫助排便。
只有水才能把脂肪轉換成熱量出去,所以連六日都要喝足水。
如果要吃大餐,盡量安排在午餐,晚餐降低澱粉攝取,你會發現隔天起床那種睡不飽的那種感覺會低很多。
肌肉比肥油重,所以體重不代表一切,要看體脂肪率。
餓,不一定是缺熱量,有時候是缺水,喝水要看時間,晚上別喝太多。
加魯魯 wrote:
訓練菜單:禮拜一 上...(恕刪)




























































































